重慶蔡家組團M18地塊商業專案10·13高墜事故調查公佈,致1死

2月11日,本報從重慶北碚區人民政府獲悉,重慶北碚區蔡家組團M18地塊商業專案10·13高墜事故調查結果已於近日公佈。

調查顯示:2021年10月13日16時40分左右,重慶北碚區蔡家組團M18地塊商業專案發生一起高墜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130萬元。

北碚區蔡家組團M18地塊商業專案位於曹家灣地鐵站1號口旁,佔地面積3。2萬平方米,建築面積約7萬平方米。事故發生地點位於該專案商業樓5號樓梯間內。

事故專案的建設單位:

重慶南唐府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吳銳。

事故專案的總承包單位:

重慶拓達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熊敏。

事故專案的精裝修工程施工承包單位:

南通市建築裝飾裝璜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為張向陽。

事故專案的監理單位:

重慶市永安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屈斌。

經調查,2021年10月13日15時左右,南通市建築裝飾裝璜有限公司工長薛寶軍安排工人杜建某(死者)、杜*輝負責將約40根方管(約5米)由地面運送至商業樓4樓,並由正在4樓作業的杜*新、莫*華輔助。隨後,杜建某、杜*輝將放置在地面的部分鋼管搬運至商業樓5號樓梯間旁,並豎靠在一樓與二樓之間,準備往上傳遞。16時40分左右,杜建某、杜*輝商定,由杜建某到二樓、杜*輝到三樓,並通知杜*新、莫*華一同傳遞方管,然後杜*輝獨自乘坐距離作業點較遠的工程電梯到達三樓後行走至作業點等候並呼叫杜建某,但杜建某始終無迴應,杜*輝便順腳手架爬行至一樓尋找杜建某,其在5號樓梯間左側區域尋找仍不見杜建某後,又使用手機照明進入工況不明且無照明的5號樓梯間內繼續尋找,隨即發現杜建某倒在5號樓梯間內聯通負一樓的樓梯底部,頭部受傷嚴重。杜*輝立即返回地面聯絡薛*軍、杜*新、莫*華等人開展救援,杜建某經送醫搶救無效死亡。

重慶蔡家組團M18地塊商業專案10·13高墜事故調查公佈,致1死

調查認定,事故的直接原因為:

南通市建築裝飾裝璜有限公司工人杜建某,安全意識淡薄,缺少自我保護意識,作業期間隨意進入工況不明、無照明條件的危險區域,行走至無臨邊防護措施的樓梯口,踩空後跌落至地面導致顱腦受傷,經搶救無效死亡,是此次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事故的間接原因包括:

1。南通市建築裝飾裝璜有限公司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經調查,南通市建築裝飾裝潢有限公司對其生產經營活動(含準備性活動和收尾性活動)範圍內和存在交叉作業區域範圍記憶體在的事故隱患認識不清、辨識不足,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沒有能及時發現並消除杜建某作業期間隨意進入工況不明、無照明條件的危險區域的危險行為和事故隱患。

2。重慶拓達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經調查,重慶拓達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承建的北碚區蔡家組團M18地塊商業專案5號樓梯間,事發時未按照建設施工有關規定對5號樓梯間內連線一樓至負一樓的樓梯口、樓梯平臺和梯段邊設定防護欄。同時,重慶拓達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對作業施工現場疏於管理,沒有能及時發現並消除5號樓梯間內連線一樓至負一樓的樓梯口、樓梯平臺和梯段邊未設定防護欄的事故隱患。

調查組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

1。熊敏,重慶拓達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該公司主要負責人,對本次事故負有責任,建議由區應急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2。戴建彬,南通市建築裝飾裝璜有限公司總經理,公司主要負責人,主持公司全面工作,對本次事故負有責任,建議由區應急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調查組對事故有關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

1。南通市建築裝飾裝璜有限公司。對本起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建議由區應急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2。重慶拓達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對本起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建議由區應急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3。重慶南唐府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該公司為北碚區蔡家組團M18地塊商業專案的建設單位、工程專案發包方。經調查,該公司將蔡家組團M18地塊商業專案精裝修工程分兩個標段,分別發包給南通市建築裝飾裝璜有限公司、上海泓韶建築裝飾有限公司,涉嫌違反《建築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五項的規定,建議移送區住房城鄉建委進行處理。

4。重慶市永安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該公司為北碚區蔡家組團M18地塊商業專案的監理單位,對重慶南唐府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違法分包行為失察,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巡視檢查不到位,未能及時發現安全事故隱患並督促責任單位及時整改。涉嫌違反《重慶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289號)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建議移送區住房城鄉建委進行處理。

(文|中國基建報 蔣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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