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虎地秦簡,並不能說明陳勝吳廣的起義是一場陰謀,原因有三點

相信不少人都聽說過1975年出土的睡虎地秦簡。

這批秦簡填補了秦朝的法律、醫學以及科技等諸多方面的歷史空白,可謂珍貴無比。

睡虎地秦簡,並不能說明陳勝吳廣的起義是一場陰謀,原因有三點

對於竹簡大家關注度最高的,肯定是關於秦朝法律方面的記載。

因為從流傳下來的史書可以看出,秦朝的統治之所以殘暴,就在於秦法嚴酷且苛刻,法網密不透風,讓世人無法喘息。

我們看,就連服徭役遲到這樣的小事,都要被殺頭,這就可見一斑,不然陳勝吳廣也不會揭竿而起。

反正失期是死罪,起義也是死罪,何不死得轟轟烈烈?

也正因如此,陳勝才說了“王侯將相寧有種乎”這句千古名言。

不過出土的睡虎地秦簡中,有一個法律條文叫《興律》。

這條法律告訴世人,服徭役遲到根本就不是事,就算是半途離開不去參加徭役,也最多就罰點錢而已,何來殺身之禍?

然而《史記》中卻說“失期法皆斬”,這才導致陳勝吳廣起義。

睡虎地秦簡,並不能說明陳勝吳廣的起義是一場陰謀,原因有三點

許多人根據竹簡中的內容開始猜測,既然事實擺在眼前,那麼《史記》中的說法很可能是司馬遷自己瞎編的。

因為漢朝建立的正當性,就是為了反抗暴秦,如果秦朝並不殘暴,那麼陳勝吳廣等人的起義也就失去了正當性,起義就變成了造反,革命者就成為了野心家。

其實仔細想想,如果秦朝真的殘暴,陳勝吳廣起義之前為何要裝神弄鬼,又是在魚腹中藏丹書,又是找巫師,還神叨叨的模仿狐狸的聲音。

其實目的非常簡單,就是要以鬼神之力來愚弄一同前來的900多名徭役,跟著他一起起義。

由此可見,陳勝吳廣的起義就是一場陰謀。

為何說是陰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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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秦始皇已經去世1年多,他的所有子女,以及許多戰將都被秦二世殺死,就連丞相李斯都被腰斬於街頭。

可以說,此時的秦朝不僅人才幾乎被殺絕,而且秦二世也昏庸無比,令人生厭。

既然陳勝有“鴻鵠之志”,他怎能放過這個千載難逢的機會。

而選擇在大澤鄉起義,是因為他們這次是被派往邊關戍邊,如果再不起義就沒機會了,說不定就要死在邊關。

這一點陳勝自己也說過,《史記》中的原話是:

“藉第令毋斬,而戍死者固十六七”。

意思是說,即便遲到了不殺頭,戍守邊塞十分之六七的人也要送命。

如果這麼分析的話,陳勝吳廣的起義確實不像是被逼無奈,還真的有點早有預謀的感覺。

那麼事實真的如此嗎?睡虎地秦簡的內容,真的可以佐證他們的起義確實是一場陰謀嗎?

答案當然是否定的,原因有三。

睡虎地秦簡,並不能說明陳勝吳廣的起義是一場陰謀,原因有三點

第一,大家忽略了睡虎地秦簡主人下葬的時間,到底是陳勝吳廣起義之前,還是之後。

如果是起義之後,那麼確實可以證明司馬遷說謊,如果是在起義之前呢?那麼就有修改法律的可能。

按照出土的墓誌銘來看,墓主人去世的時間要早於起義整整八年的時間。也就是說,這八年的時間,法律有可能被修改過。

這一點《史記》也曾給出過說明,在秦二世繼位之後,曾大規模修改過法律。

所有不能完全否定《史記》中司馬遷的說法,說不定秦法真的改成了“失期法皆斬”也說不定呢。

睡虎地秦簡,並不能說明陳勝吳廣的起義是一場陰謀,原因有三點

第二,即便是這八年的時間裡沒有修改過法律,也不能否定司馬遷。

因為這些服徭役的人都是普通的百姓,可以說是白丁,自然也都是不懂法律的法盲,根本就不明白失期是什麼罪。

如果在大澤鄉遇到連日大雨時,兩名懂法的軍官故意誇大其詞,增強法律的威懾力,就很容易造成法律的誤解。

比如他們問軍官連日下雨如果失期了會如何處罰?此時官差如果說得輕了,這些人肯定都不樂意趕路。所以軍官乾脆說遲到都要殺頭來嚇唬他們,迫使他們儘快趕路。

這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揣之常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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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按照《史記》的說法,陳勝吳廣這900多人,其實是戍卒,準備去邊關鎮守邊疆的。

換句話說他們是被強行徵兵的兵卒。

如果是兵卒,遵守的自然是軍令,那麼睡虎地秦簡中的普通法律,對他們自然是無效的。

正所謂軍令如山,在中國歷史的長河中,因為延誤軍機而殺頭的案例數都數不清。

所以我們看,以上三點原因無論是哪一條,都可以證明睡虎地秦簡和《史記》的說法不衝突。

因此睡虎地秦簡,並不能說明陳勝吳廣的起義是一場陰謀。只能說明秦朝的法律其實並不是很嚴苛,也有其人性化的一面,僅此而已。

參考資料:《史記》、《睡虎地秦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