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認為人性受後天影響,提出禮和義是個人修身養性的原則

荀子把外在的客觀存在性放在重要的位置上,他認為人的後天性格的形成以及心智的成長,都離不開後天環境的影響。人性受到後天因素的巨大影響,隨著人口、社會和經濟的變化,人性也是隨之而變化的。

荀子說道:“居楚而楚,居越而越,居夏而夏,是非天性也,積靡使然也”,在這個方面,荀子的論述和孔子的習相遠是有一定的相似性的。

從荀子的論說中可以知道,他指出了人性修煉或者說修身養性的基本方法,那就是包括內外兩個部分。透過這個基本方法,治心是指向內,而外則由隆禮來達成。外界環境決定了人的內心世界的變化,人的性惡需要治心,治心的目的在於解決那些影響人性發展的因素,從而使得人達到明智的結果。

荀子認為人性受後天影響,提出禮和義是個人修身養性的原則

荀子突出治心,在增強和發揮個人主觀能動性方面的積極作用。荀子也非常重視外界規則對人性提升的重要作用,他提出需要透過“師法”來提升人性修養的水平。

荀子認為,人性是惡的,應該透過治心和隆禮來完成。是什麼原因導致禮的興起?荀子對性惡論增加了很多的社會內涵,並對其進行嚴密的論證。

人的各種義、各種爭,這些引起了一系列的矛盾,這一切的源頭都是人性之惡引起的。由群分構築的人類社會的秩序,如果要保持社會秩序的發展,就必須強調禮儀之約束作用。

荀子認為人性受後天影響,提出禮和義是個人修身養性的原則

他認為,人類社會,以及人的發展不可少頃舍禮義,這實際上表達了人性的發展離不開禮義的規制,這是因為禮義可以促使人的慾望,保持在一個合理的水平,可以節制人的慾望的無限膨脹,禮義以分之,以養人之慾,給人之求,所以,禮義對於規整人性之惡是可行的,禮的起源、變化等等都是圍繞人性之惡而進行的。

由此觀之,荀子認為惡是人先天性存在的,必須透過外界環境,來促使人的內心世界的發生變化,也就是透過隆禮來對其進行後天的改造,方能達到人性之善的發展。

荀子雖然強調了人性之惡的客觀存在性和變異性,但卻認為必須隆禮方能達到人性之惡的限定,透過宗法思想的恢復,性惡才能得到限制。

荀子認為人性受後天影響,提出禮和義是個人修身養性的原則

荀子“群”的概念認為,社會是有等級的,人也是有等級的,所以和普通人相對的是聖王。在人群的自然狀態下,普通的人們為追求個人私利而引其爭奪與鬥爭,社會陷入混亂無序的偏險悖亂的狀態。

所以,先王惡其亂也,故制禮義以分之。先王憎惡此種狀態,所以為社會制禮義區分人群。在先王制禮義的過程中,其實是受到了憎惡情感的推動。

當然,憎惡本身並不能使人為社會制禮義,情感並不能決定人採取何種行為。但在荀子這裡,先王是具有聰明才智的人,當他們受到憎惡情緒的驅使時,他們能充分的發揮其知與能,知曉中道,依據中道為人們製作禮義。禮義的產生必須具備兩個條件。

荀子認為人性受後天影響,提出禮和義是個人修身養性的原則

第一,是先王憎惡人群自然狀態下的無序狀態;第二,先王具有足夠的聰明才智來引導人們改變這種狀態。憎惡的情緒是改變現狀的動力;聰明才智則是改變現狀的能力,兩者的結合便有了禮義的產生。荀子說:

在人化性起偽的過程中,心的活動是性惡走向偽善的關鍵環節。但心要發揮其辨知和思慮的功能,還需要在情感的基礎上施展,需要由人的自然情緒來推動。也就是說,從人能認識善、惡到人能選擇善,規避惡之間,需要情緒的推動作用。

荀子認為人性受後天影響,提出禮和義是個人修身養性的原則

君主對於其臣民,就像是保護嬰兒一般。在人群的自然狀態下,人們為了私利而爭鬥不休,使人群陷入偏險悖亂,人的生命安全都無法得到保障。先王出於對人群的關心愛護,對人群的自然狀態產生了憎惡之情,在憎惡之情的推動下,加之以先王的聰明才智,為社會制禮義,使人類群居,整個社會正理平治。

荀子認為人性受後天影響,提出禮和義是個人修身養性的原則

因為人性是惡的根源,所以聖人制定禮義法度,來化導人性和節制人慾。聖人制定社會等級制度及相應的道德規範,按照合理的差別分配社會資源,解決人之慾與物寡的矛盾。儘可能的滿足所有人的欲求,這樣,人與人之間不會因為私慾而發生爭鬥,人與人之間能夠和諧共處,那麼人類社會就能達到正理平治。

聖人制禮義並不是要去除人性和人慾,而是要養人之慾,給人之求。禮義從根本上來說是符合群體的利益,所以人們從內心認可禮義,願意自覺地遵守道德規範。在聖王的禮義教化之下,人由性惡導向善,社會由偏險悖亂走向正理平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