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黃浦區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樓宇和空間考核評估及認定的通知

2021年黃浦區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樓宇和空間考核評估及認定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

黃浦區現已啟動2021年度黃浦區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樓宇和空間考核評估及認定工作。根據《黃浦區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樓宇和空間管理辦法》(黃經委規[2021]1號),黃浦區面向全區啟動2021年度黃浦區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樓宇和空間的考核評估及認定工作。現將本次有關申報事項說明如下:

一、申報時間

即日起至11月26日(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報主體及條件

(一)申報主體分為兩類:1、應為意向認定為黃浦區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樓宇或空間的載體產權方或其委託的實際運營管理單位(新認定);2、應為已認定為黃浦區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樓宇和空間的載體產權方或其委託的實際運營管理單位(考核評估)。

(二)申報主體治理結構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健全,無不良信用記錄。

三、申報材料

(一)《黃浦區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樓宇和空間考核評估及認定申請表》;

(二)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及影印件);

(三)經註冊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上一年度企業財務會計報表及最新稅控報表;

(四)若申報企業是園區、樓宇或空間的產權單位,應提供房地產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若申報企業為園區、樓宇或空間運營管理者,應提供與園區、樓宇或空間業主簽訂的經營合同(如租賃合同等)以及園區、樓宇或空間業主的房地產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原件及影印件);

(五)入駐企業清單;

(六)申報單位提交的其它說明材料。

四、提交材料要求

符合申報條件的園區、樓宇和空間(具體條件請參照《黃浦區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樓宇和空間管理辦法》)的產權方或實際運營管理單位按照本申報指南要求,將申請表及其他證明材料裝訂成冊。以上材料一式兩份,須在指定地方簽字並加蓋公章,附電子版光碟一份。

諮詢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報送地址:廣東路357號1號樓西9樓(黃浦區中小企業服務中心文創品牌部)

黃浦區文創辦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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