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30歲少婦來賓館,真是讓人無語

昨天晚上9點鐘左右,有個30多歲的少婦來開大床房,可我剛幫她辦理完入住手續,就有一個醉醺醺的男人走進賓館。

我還沒來得及開口詢問,那個男人就牽著少婦的手往樓上走去,直接就無視了我的存在。

我連忙出聲喊住了準備上樓的他們,提醒那個男人先到前臺登記身份資訊,否則按照規定我不能讓他上樓。

那個男人還沒有發話,少婦就對我說他們是夫妻關係,因為出來的急,所以她老公的身份證沒有帶在身上,希望我能夠通融一下。

我苦笑著向他們解釋:“這不是我通不通融的問題,而是國家有明文規定,入住賓館、酒店等場所必須登記本人的身份證件。”

所以無論如何我也不能放那個男人上去,否則一旦被查到的話,我們賓館肯定要被罰款,而且罰款的人根本就不會聽我們的解釋。

正僵持不下的時候,男人卻突然發飆了,他翻出自己手機裡結婚證的照片,狠狠的遞到我面前說:“結婚證總作不了假吧,LZ沒時間和你在這裡扯,趕緊讓開。”

照片裡面的人確實是他們,所以我也相信他們真的是夫妻關係,但規定就是規定,我不能因為我相信了就無視規定。

我告訴他登記證件號碼只可以探視,但依然不能過夜,除非他能拿出自己的身份證原件,或者是去附近的派出所出具證明。

男人聽完我的話後很生氣,說他不可能專門去派出所開證明,我要麼同意他入住,要麼就將房錢退給他們,他們去找別的賓館。

無奈之下我只能幫他們辦理了退房手續,大家鬧得很不愉快,臨走前那個男人還狠狠地看了我一眼,說他從來沒見過我這麼死腦筋的人。

雖然最後丟了這單生意,但我自己卻一點也不後悔,因為按照規定我並沒有做錯,而且照片的真實性我也無法考證。萬一真出了什麼紕漏,我相信也不會有人替我說一句話。

站在旁觀者的角度來看,你認為我的做法有沒有什麼問題呢?

有個30歲少婦來賓館,真是讓人無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