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農捉賊卻倒賠?對此,我這樣看

“她來偷我的西瓜,我還要倒賠她300元錢,我覺得這事不太合理。”家住河南鶴壁市的瓜農龐某憤憤說道。近日,河南鶴壁的“瓜農抓賊卻倒賠300元”一事引起了高度關注,現今鶴壁市公安局已對該警情已啟動執法監督程式,對責任民警採取停止執行職務措施。

此前,龐某曾承包了200畝地進行西瓜種植,但最近瓜熟後卻經常有人來偷瓜,對此龐某也表示十分苦惱。今年7月29日,龐某在巡邏時發現又有人來偷瓜,幾個偷瓜者看到龐某後急忙跑開,只有兩名騎著電動車的女子因偷瓜太多而落在後面,被龐某抓住。在阻攔過程中,電動車被龐某拉拽倒地,三人也同時摔倒,其中一名女子膝蓋也擦破了皮、流了點血。令人始料不及的是,兩名女子竟先行報警,彷彿一場而在民警到達現場後,卻責令龐某賠償該女子300元。此事經當地媒體報道後引發熱議,網民紛紛為龐某鳴不平。

瓜農捉賊卻倒賠?對此,我這樣看

隨後淇縣警方又釋出了一則警情通報,通報中稱,“村民宋某與其女兒耿某路過龐某的西瓜地時,下地摘了八九個西瓜,價值二十餘元。此後,三人同時摔倒,耿某雙膝蓋擦傷,電動車把摔壞,但警方對於宋某及其女兒也已進行教育訓誡,並主動退還了之前賠償的300元”。

而對於此番事件,小編也不禁產生疑問,倘若事件未被媒體曝光、也沒有這麼多網友的關注,那麼此番事件是否就會不了了之了呢?那麼龐某也真的就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了。而對於此番事件中偷瓜者先行報警一行為,小編表示,這一番報警舉動竟像極了“賊喊捉賊”的場景,也是令人為之詫異。

瓜農捉賊卻倒賠?對此,我這樣看

另外,讓我們再來談談偷瓜者與瓜農兩方行為的法律性質。小編認為,未經允許私自到他人瓜田摘瓜,不管涉及的金額有多大,都應屬於偷盜的行為,即盜竊的法律性質。從偷瓜者的行為來分析,其偷盜龐某西瓜即具有非法佔用的目的,主觀意志也屬於直接故意,而其侵犯的客體也就是龐某對西瓜的所有權。

總而言之,偷瓜者的行為皆已符合盜竊的構成要件,但由於其數額不大,故不宜適用《刑法》來加以定罪。 最後,對於瓜農龐某的行為,小編認為,這應屬於正當防衛的行為,並且龐某拉拽電動車的行為,並沒有符合正當防衛的界限,因此其並不需要承擔任何民事賠償責任或刑事責任。

但值得龐某慶幸的是,此事過後,當地派出所民警也幫助龐某採取了安全防範措施,設醒目標語勸誡隨意摘瓜行為。也希望在此番事件之後,偷瓜行為可以得到相應的治理,共同還給瓜田一份“寧靜”,也讓辛苦付出的瓜農們享受那份豐收的喜悅。如果大家還有別的問題,也可以直接聯絡小編,讓我們來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