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不還起訴有用嗎?要想打官司,這些訴訟流程要搞懂

借錢不還,相信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一定碰到過這樣的困擾,如果對方拒不還錢,那麼只能透過司法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依據民事訴訟法相關法律規定,民間借貸的債權人提起民事訴訟需要整理和向法院提交相應的資料、法院會對原告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查。訴訟流程主要訴前準備、訴訟階段以及申請執行。

借錢不還起訴有用嗎?要想打官司,這些訴訟流程要搞懂

下面由小編

一 一為大家進行介紹

各個流程需要注意的事項:

借錢不還起訴有用嗎?要想打官司,這些訴訟流程要搞懂

訴訟時效

依據《民法典》相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即當事人從知道自己或應當知道自己權利受到損害時起3年內行使。訴訟時效一過,便很難再透過法律訴訟的方式進行維權了。

訴訟時效

訴訟時效

對於一些民間借貸的案件,在訴訟時效起算點的問題上存在著一定的不同:

1。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

訴訟時效從還款期限屆滿的次日起計算滿3年;

(一)借條的訴訟時效

2。沒有約定還款期的借條:

依照《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條規定 對於借款期限沒有約定和約定不明確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據此,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其訴訟時效從出借人主張返還之日的次日起開始計算滿3年。

3 。在當事人約定分期履行債務的情況下,訴訟時效應當從最後一筆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次日起開始計算。

1。約定還款期限的欠條:

訴訟時效從還款期限屆滿的次日起計算滿3年。

2。沒有約定還款期的借條:

從欠款人出具欠條的次日起算。

(二)欠條的訴訟時效

(一)確定原被告

首先,民間借貸糾紛為典型的合同糾紛,其基本的法律關係為民間借貸+擔保,因此債權人在起訴前要對相應法律關係進行梳理並對相應合同法律效力進行判斷,並根據具體的分析確定案件的原告和被告。

(二)確定管轄法院

1。被告住所地人或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訴前準備

2。原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民間借貸糾紛作為合同糾紛也適用該規定,對民間借貸糾紛,出借人要求償還借款,且雙方對合同履行地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原告可以在其所在地(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其所在地法院具有管轄權。

訴前準備

訴前準備

提起訴訟最重要的材料就是起訴狀,起訴狀主要

以及

訴訟階段

三部分重要內容構成。

1。原被告具體身份資訊:

要準備好與本案有關的原被告身份資訊資料,具體而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絡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絡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資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資訊;

訴訟階段

2。訴訟請求基本內容:

明確的要求返還的借款本金數額、若要求被告支付利息的以及需明確利息計算起止期間以及計算標準。

特別注意:依據2020年8月20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五條 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稱“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釋出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故民間借貸合同成立於2020年8月20日之前,借款發生日至2020年8月20日間的利率,可按照當時的利率標準執行,年利率未超過24%的,合法有效;年利率超過24%不到36%的,按當事人意願;年利率超過36%的,無效。對於自2020年8月20日到借款返還之日的利息部分,不能超過起訴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

訴訟階段

3。事實與理由:

原、被告之間的關係、借款的原因、借款的時間、借款的細節和過程、被告還款情況、原告催款等情況。

(一)起訴狀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可以被委託為訴訟代理人的包括: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當事人所在社群、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原被告具體身份資訊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規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係存在的證據。”

訴訟請求

1、

借據:借款合同、借條、欠條等形式

2、支付憑證:支付憑證通常包括銀行轉賬單、轉賬記錄以及借款人的收條等。

3、轉賬流水:包括銀行轉賬流水和微信、支付寶轉賬流水。

4、電子證據:符合的真實性與關聯性的手機簡訊、微信、電子郵件等電子資料。

5、錄音:錄音證據成為判決依據,必須符合兩個條件:錄音證據的取得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該錄音證據談話人身份明確,內容清晰,未被剪接或者偽造,內容未被改變,有其他證據佐證。

事實與理由

當事人應當攜帶身份證件及相關訴訟材料,根據傳票載明的開庭時間地點,準時準點參加庭審活動。

1。核對資訊:

法官核對當事人,宣佈案由,宣佈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告知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提出迴避申請等;

2。法庭調查:

通過當事人的陳述、證據的展示等還原案件法律事實的過程。審理中,法官會針對案件事實部分分別向原告、被告進行詢問;

(二)訴訟代理人委託

3。法庭辯論:

在釐清案件法律事實的基礎上,由當事人在法官的指引下,按照順序,針對各爭議焦點進行發言或答辯,表達各方觀點。

(三)遞交證據材料

4。徵詢最後意見:

法庭辯論終結後,法官會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民間借貸官司最常見的債權憑證在日常生活中體現形式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所以法院一般在3至6個月出裁判結果。

(四)開庭審理流程

庭審主要分為如下三個階段:

民事調解書、民事判決書等法律文書具有強制執行力,法律文書生效後,被告仍未按法律文書主文中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時,原告可以向第一審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一)申請執行書,寫明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的基本身份資訊、申請執行的具體內容;

(二)已生效的法律文書,若法律文書為民事判決書,為防出現被執行人已經上訴等情況,通常需要由案件的法官或法官助理、書記員出具法律文書生效告知書;

(三)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的身份資訊材料;

(四)被執行人財產狀況表,應儘可能多地提供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包括但不限於銀行開戶資訊、動產、不動產、到期債權、可得利益、其他財產情況(如保全財產狀況、期限等);

借錢不還起訴有用嗎?要想打官司,這些訴訟流程要搞懂

借錢不還起訴有用嗎?要想打官司,這些訴訟流程要搞懂

好啦,

以上就是小律這期

為大家分享的關於借款糾紛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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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錢不還起訴有用嗎?要想打官司,這些訴訟流程要搞懂

撰寫:溫玉佳律師丨稽核:賈斌律師

宣告: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不得視為國朗律師事務所或其律師出具的正式法律意見或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