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文來源:7月11日,北京日報) 華稅短評: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6號)的規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購買方為企業的,索取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向銷售方提供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
[檢視更多]剛升為一般納稅人,可以用以前的專票抵扣進項稅嗎?
二、上述增值稅扣稅憑證按照現行規定無法辦理認證或者稽核比對的,按照以下規定處理:(一)購買方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推行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73號)規定的程式,由銷售方納稅人開具...
[檢視更多]會計人注意了,這些發票竟然都不合規要被退回了
三、銷售不動產未按規定要求填開的發票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徵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第四條第(四)項規定:銷售不動產,納稅人自行開具或者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發票時,應在發票“...
[檢視更多]個體工商戶涉稅常識,一文彙總
為進一步減輕貨物運輸業代開發票環節的個稅負擔,規範經營所得徵收管理,自2021年4月1日起,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和個人申請代開貨物運輸業增值稅發票時,稅務機關不再預徵個人所得稅,而是由納稅人依法自行申報繳納...
[檢視更多]“最多跑一次” 事項——跨區域涉稅事項報告
今天我們為大家介紹遼寧省稅務局 “最多跑一次” 高頻事項辦事系列(六)一、申請條件納稅人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向機構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填報《跨區域涉稅事項報告表》...
[檢視更多]稅務局明確,7月發票備註欄填寫新標準!如何規範填寫發票備註欄
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徵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七、貨運代開稅務機關為提供貨物運輸服務的小規模納稅人代開增值稅發票,應在備註欄註明起運地、到達地、車種車號以及運輸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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