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五十條規定,原告依法有權行使撤銷權,且被告同第三人的行為符合《合同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並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依法應予...
[檢視更多]如何應對老賴轉移資產,這幾步很關鍵!
1、用好債權人的“撤銷權”如果債務人已將名下資產轉移,債權人應第一時間行使撤銷權,向法院申請撤銷債務人的資產轉移行為...
[檢視更多]神操作!男子欠好友300萬說沒錢還,轉頭就以100元價格把房“賣給”父親……
律師:將房子以100塊錢的價格賣給老爸,顯然屬於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債權人有權行使撤銷權,依法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一旦得到法院的認可,房屋買賣的行為自始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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