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應對老賴轉移資產,這幾步很關鍵!

作為債權人,面對債務人隱匿、轉移資產等情況是很頭疼的一件事。除了依靠法院強制執行,身為債權人更應該“主動出招”,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如何應對老賴轉移資產,這幾步很關鍵!

(圖片來源網路)

債務人轉移資產怎麼辦?走好下面這幾步就不怕!

1、用好債權人的“撤銷權”

如果債務人已將名下資產轉移,債權人應第一時間行使撤銷權,向法院申請撤銷債務人的資產轉移行為。

關於債權人的撤銷權,《合同法》第七十四條有相關規定:

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如何應對老賴轉移資產,這幾步很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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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遇到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的行為,債權人一樣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

所謂“明顯不合理的低價”,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九條規定,轉讓價格達不到交易時交易地的指導價或者市場交易價的百分之七十,即可視為明顯不合理的低價。

最重要的一點,行使撤銷權須在債權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切勿因過了期限把自己的合法權益“弄丟了”。

2、財產保全要做好

債務人的資產轉移一般有兩種情況,一種是訴前轉移,一種是訴後轉移。

相對於訴後轉移而言,訴前轉移的情況比較難處理。會開展這一步的債務人通常都比較“有經驗”,反正自己的名下“無資產可執行”,打官司也不怕。

如何應對老賴轉移資產,這幾步很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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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這種老賴,債權人雖然也可以行使撤銷權,但蒐集證據難度大大增加,不利於債權人債權的實現。因此,訴前財產保全就顯得尤為重要,而且越早越好,至少在雙方發生財產糾紛後就應及時申請,防止今後走法律程式時無資產可執行。

3、預防比應對更重要

債務人資產轉移案件中最麻煩的情況,就是在債務未到履行期時,債務人就已經把資產轉移出去了。這種情況下,債權人難以行使撤銷權,因為債務人轉讓財產的行為,是否會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債權人難以舉證。

為預防此類情況,債權人在借貸時可以書面發函要求債務人提供履約擔保,比如在借款合同中作出

“債務人履行債務之前未經債權人同意,不得有轉移財產的行為,如債權人發現債務人擅自轉移其財產的,債權人有權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債務人的相應行為,債務人承諾不以任何理由向債權人提出抗辯”

的約定,以未雨綢繆,使風險降到最低。

以上就是對付老賴轉移資產的三種有效方式,如果你認為有用,歡迎轉發讓身邊的親友受益。如遇債權債務經濟糾紛困擾,可私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