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院服務保障中部地區崛起戰略支點建設

本報訊 (記者 程 勇 蔡 蕾)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新時代推動湖北高質量發展加快建成中部地區崛起重要戰略支點的實施意見》要求,日前,湖北省高階人民法院釋出《關於推動審判工作科學發展 為湖北加快建成支點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以加強和改進人民法院工作,切實提升服務保障湖北高質量發展能力。

在著力最佳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方面,《意見》明確,加大對民營經濟保護力度,規範涉案財產處置,慎用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嚴格落實審限制度,堅決解決涉企刑事案件久審不決、超期羈押等問題。出臺辦法最佳化營商環境考核工作,有效解決“新官不理舊賬”、行政機關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嚴格落實涉企案件經濟影響評估制度,對影響法治化營商環境重大問題實行“一票否決”,對年終考核位列後3位的中級法院、後10位的基層法院主要負責人公開約談。

為保護創新,全力服務創新型省份建設,《意見》要求,建立服務高新技術企業聯絡點制度,轄區法院每位院領導聯絡重點企業不少於2家,每年聯絡服務企業不少於2次。要積極推進武漢智慧財產權法院設立,助推長江中游城市群協同創新發展,探索推進智慧財產權一體化保護。

在推進省域治理現代化領域,《意見》明確,推動將“民事行政案件萬人起訴率”納入地方綜治考核和社會治理工作績效監測評價指標,積極參與“無訟村居(社群)”建立,推進“審務進基層,法官進網格”全覆蓋。深化一站式訴訟服務體系建設,提供跨域立案、網上繳費、律師服務等“線上服務”,實現群眾訴訟“一站通辦、一網通辦、一號通辦、一次通辦”。

湖北高院服務保障中部地區崛起戰略支點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