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因虛假退貨騙款獲刑

網購貨不對板可以退貨,要求商家退款。那虛假退貨騙取商家貨款,也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安徽省天長市一男子利用“七天無理由退換貨”規則,在淘寶網購物26次,收貨後再採取“假退貨”的方式,騙取賣家退款1。25萬餘元。

近日,天長市人民法院公開宣判這起詐騙案,判處被告人湯某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退出全部違法所得款項,發還被害人。

一男子因虛假退貨騙款獲刑

2017年8月,淘寶網客服接到一些商家反饋,稱有買家填寫空的快遞單號騙取退貨款。經調查,發現該名買家使用同一身份資訊註冊了3個不同的淘寶賬號。

大量購買商品,再以“七天無理由退換貨”的理由申請退款,採取製作虛假退貨物流單和利用商家超時認收的方式,騙取退貨款。天長市公安局接到舉報線索後立案偵查,將湯某抓獲歸案。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7年2月至8月,湯某在偶然嘗試“先真買、後假退、騙貨款”的違法操作,騙得一把價值21。47元的雨傘後,開啟瘋狂“買買買、退退退、騙騙騙”模式。

湯某26次使用以其個人資訊註冊的3個淘寶賬號,在淘寶網購物並收貨後,發給賣家虛假退貨快遞單,以虛假退貨方式,騙回已支付的貨款,小到16。9元的接線板,大到3798元的汽車陶瓷貼膜,累計1。25萬餘元。案發後,湯某親屬代其退出全部違法所得。

最終,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湯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以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

綜合被告人湯某的犯罪事實、犯罪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法院作出上述判決。對於此案,你怎麼看呢?

一男子因虛假退貨騙款獲刑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通常認為,該罪的基本構造為:行為人以不法佔有為目的實施欺詐行為→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被害人基於錯誤認識處分財產→行為人取得財產→被害人受到財產上的損失。

在上述案例中,根據案例實際情況來看,湯某在淘寶購物26次,收貨後不斷地假退貨,騙取了賣家退款1。25萬餘元,可見這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了他人財物,這很明顯已經構成了詐騙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