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有數量是不夠的:中國申請專利數躍居全球第一的冷思考

日前,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公佈了2019年專利、商標和工業品外觀設計國際註冊資料。資料顯示,2019年,中國透過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專利合作條約》(PCT)途徑提交了5。899萬件專利申請,超過美國(5。784萬件)躍升至第一位,成為提交國際專利申請量最多的國家,從而打破了美國長達40年的專利申請霸主地位。

不可否認的是,中國在專利申請數量方面已經超越美國和其他創新型國家,近年來在專利許可方面也處於領先地位。但這是否意味著我們在創新方面是全球領導者?

衡量專利價值核心指標偏低

含金量不足

眾所周知,僅僅以專利申請用來衡量專利的價值及創新的實力是不客觀的,因為它還和專利型別、專利許可及國際專利申請等密切相關。

我們先看專利型別。在全球(包括我國)基本把專利分為發明專利、外觀設計專利及實用新型專利三大類。其中發明專利的價值要遠高於其他兩種專利型別,也更能代表創新實力。

據中國專利資料統計及分析公司patsnap智慧芽對於1978到2017年間美國、英國、日本、法國和德國的專利申請類的統計分析顯示,美國申請專利中90。43%的為發明專利,發明專利佔比英國為 72。27%、日本為82。92%、法國為 68。81%、德國為80。5%;而我國申請專利中發明專利僅佔35。53%(最高時也未能達到40%),且無效專利佔所有專利的48。75%(接近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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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2017年美英日法德專利類別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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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2017年中國專利型別構成

由此我們看到,在發明專利方面,中國僅是美國的39%;德國的44%;日本的43%;法國的51。6%;英國的49%。其中與美國的差距最大。

再看專利許可方面(授權率)。其實中國的專利許可數量早在2015、2016年就超過了日本、美國、德國、韓國。但專利許可佔專利申請的比重則低於它們。

據統計,在2000年到2016年間,中國僅有23。4%專利申請得到許可,而這一比例在日本是50。5%,韓國是45。5%,美國是44。9%,德國是43。5%。而最新的統計顯示,去年中國專利許可方面不到30%。

最後是國際專利申請。2016年中國國外申請專利僅佔4。2%,國外許可專利僅佔6。3%。而美國則分別是43。4%、48。1%。一種解釋是,美國比中國有更大的激勵去保護在國外的智慧財產權。另一種解釋是,中國的專利質量不高,可能無法透過國際的評估。而現實是,美國有36%的專利都在海外有佈局,而中國的這個比例才不到5%。

除了上述指標外,也有機構採用所謂的專利強度來衡量專利的有效性及價值。

例如權威專利統計及分析機構Innography就提出了專利強度這一指標,用來評價專利的有效性和價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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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核心專利數量比例遠遠低於美國的核心專利數量佔比比例

在該資料庫中,結合被引用次數、應用行業等因子把專利強度劃分為十個等級,分值越高強度越大;一共有三個等級,一般專利(0-3 分),重要專利(3-8 分)、核心專利(8-10 分)。 參考2015年的專利資料情況,中國專利中一般專利數量、重要 專利數量、核心專利數量分別佔專利授權總量的 93。57%、6。27%、0。16%,而美國為 51。04%、42。56%、6。40%。由此可見,中國專利的主體為低價值專利,高價值專利十分匱乏。

專利有效保護期內流失率過高

再現低價值或無價值專利

就像前述,由於我們的發明專利或者說高價值專利佔比不高,導致專利在有效保護期內的流失率相當嚴重。

據彭博社根據JZMC專利及商標庫以及中國專利部門的資料,統計了2013年至2017年5年間外觀設計專利的情況,在總計39。87萬件外觀專利中,超過91%的外觀專利都已經被廢棄,原因是專利持有人已經停止支付維護費用。此外,實用新型專利的流失率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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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眾所周知的事實是,中國對於上述兩類專利的有效保護期在10年,也就是僅在保護期的一半的時間,就有過半的專利被放棄。

同樣,中國發明專利的五年間的撤回率也高達37%(專利有效保護期為20年)。透過簡單加權計算,中國專利的平均五年期撤回率約63%(基本均未達到專利有效保護期)。若對比美國專利商標局的資料,2013年以來的美國專利申請,有86%都選擇了在五年內繼續支付保留費,撤回率僅為14%。也就是說,中國專利五年期撤回率是美國的4。5倍。

究其原因,相當一部分專利在註冊時就缺乏長期的商用價值,或者專利權人覺得保留專利的收益比不過維持費用,或者根本不是為商用而註冊。

這裡需要說明的是,中國專利的申請及週期內維護費用要遠小於美國,例如發明專利註冊後前 3 年的年費為 900 元人民幣,隨後每 3 年提高一次,到第 16-20 年也僅為 8000 元;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前 3 年年費為 600 元,此後會逐漸提高至 2000 元。但這個費用標準仍低於美國專利商標局。

如此之低的維護費用都不能讓相關專利到保護期的一半就被放棄,可見我們專利的價值。

那麼問題來了,究竟是何原因導致上述這些現象的發生?

盲目追求數量

捨本逐末空子多

對於上述中國專利尷尬的現狀,有業內認為主要因為是“數量至上”的激勵政策和評價導向所致。

例如政府和企業層面,在全國各種名目專利排名的壓力下,為了提高專利數量,全國各地方政府幾乎都出臺了名目繁多的財政資助專利申請政策。

比如深圳市就規定,在美國、歐盟和日本等國取得發明專利授權的每件資助4萬元,同一申請人境外發明專利申請資助最多可達2000萬元,另外還規定對專利代理機構的年度資助總額可達50萬元。又如海南省直接對研發“省高新技術產品”的企業一次性給予不超過 20 萬元的研發資金補貼。

補貼沒有問題,但有的地方政府,為了專利數量的指標,缺乏嚴格的篩選和稽核機制,讓某些企業可以透過一些技術含量不高的專利,更容易地獲得銀行貸款,甚至騙取政府的科研經費。而這些勢必會分流一大部分財政資金,讓真正需要大量資金投入的專利研發專案卻可能因資金短缺而夭折。

同樣,作為創新主體之一的高校,除了各級各類政府出臺了各類專利補貼、資助和獎勵政策,各個高校院所自身也有費用補貼和專利獎勵政策。對於教師來說,申請專利不但不需要付出成本,申請成功還能獲得高額金錢獎勵。

此外,由於專利可以用於職稱評定、聘期考核、績效獎勵、學生畢業和保研、專案結題等各個方面,很多時候是否能夠實現產業化可能並不在專利申請人的考慮範圍,發明人往往以獲得專利為最終目標而申請專利。

為此,今年教育部、國家智慧財產權局、科技部發布了“關於提升高等學校專利質量促進轉化運用的若干意見”。意見提出,要將專利轉化等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績效作為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動態監測和成效評價以及學科評估的重要指標,不單純考核專利數量,更加突出轉化應用。同時反對釋出並堅決抵制高校專利申請量和授權量排行榜。這似乎也從側面反映出了此前高校惟專利數量論的嚴重性,要及時予以糾正。

創新力表現羸弱

智慧財產權收入逆差擴大

所謂事實勝於雄辯。正是由於前述我們在專利申請量與實際專利市場的表現(主要是與價值相關)的巨大反差,讓我們在以專利是衡量一個企業,甚至是國家創新力重要標誌的表現上也差強人意。

例如在各種創新國際榜單上,中國往往排在25名之外。例如在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釋出的2017年全球創新指數中,中國首次進入第22名,是歷年排名中最靠前的一次。

而在來自美國學術和專利資訊調查諮詢企業Clarivate Analytics最新發布的根據所擁有專利價值評出的全球最具創新力的100家企業和研究機構榜單顯示,中國也僅有3家企業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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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不止是國外機構,即使是中國科學技術發展戰略研究院釋出的《國家創新指數報告2018》中,我國排名也只是第17位,處在創新指數排名的第二集團。而在這些排名中,中國所處的位置與發明專利受理量連續6年位居世界第一的情況極其不相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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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創新指數排名按三個集團分佈

其次是在與專利相關的智慧財產權收益方面,據中國商務部、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統計,2015年中國智慧財產權國際收入僅為10。8億美元,而美國高達1246。7億美元,是中國的115倍;

2017年,中國對外支付的智慧財產權使用費逆差超過200億美元(約合人民幣1265億元),而美國每年對外許可智慧財產權淨收入接近800億美元(約合人民幣5059億元);

僅有數量是不夠的:中國申請專利數躍居全球第一的冷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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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我國智慧財產權使用費對外支出358億美元,收入56億美元,逆差302億美元。由此看,中國仍然是智慧財產權收益赤字國,尤其是與美國還存有相當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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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處需要說明的是,根據《服務貿易統計手冊(2010)》,智慧財產權使用費可具體細分為五項:特許和商標使用費、研發成果使用費、複製或分銷計算機軟體許可費、複製或分銷視聽及相關產品許可費、其他智慧財產權許可費。其中與專利相關佔了相當的比重。

綜上所述,我們不否認中國成為提交國際專利申請量最多的國家,從而打破了美國長達40年專利申請霸主地位的戰略價值和意義,但在歡喜之餘,我們更應該冷靜地意識到申請專利數量背後存在的差距和問題,惟有這樣,才能讓專利體現出真正的價值和作用,才能轉換為現實的創新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