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麼矇蔽了愛?閱讀《非暴力溝通》第二章有感

是什麼使我們難以體會到心中的愛?作者發現雖然我們有時致力於滿足某種願望,卻傾向於忽視人的感受和需要,說出來的語言和表達方式產生了負面影響,以致彼造成彼此的疏遠和傷害。作者從四個方面予以闡述,分別是“道德評判”、“進行比較”、“迴避責任”和“強人所難”。筆者也將結合自己的認識談談對這一章節的理解。

道德評判

我換了個說法就是“貼標籤”,工作生活中,我想我們都有過類似的經歷。當我們進入一個新單位或新環境的時候,張某某可能有意無意地說“李某某這個人太討厭了”“王某某是個好人”,我們未曾見過或僅僅聽說過李某某、張某某,但此時心裡卻給他兩人打上了個標籤,李某某是“壞人”,張某某是“好人”。那麼在下一步溝通中,自己的情緒或者言語可能或多或少發生一些轉變。正所謂“三人成虎”“吐沫星子淹死人”,我們自己不願成為被貼標籤的受害人,更不能成為貼標籤的施暴人,是否符合自己的價值評定,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看法,我們應該彼此尊重對方的觀點,當然,最應該重視的是自己的看法。

進行比較

對於中國人這個比較有趣,相信大部分人都是受害者,被自己的家長教育“看看別人家的孩子”,長大了以後還是“別人家的老婆”好呀!讀過一個比較有趣的圖示,孩子從小到大,大人的期望也是由“望子成龍,望女成鳳”變成了“活著就好”。都說這個社會是浮躁的,能有多少人認為自己的就是最好的。所以說,多大的腳配多大的鞋,多大的飯量吃多少的飯,如果真的想過上悲慘生活,那就去與他人做比較,是心裡的落差讓我們發現不了自己的美。

迴避責任

“不管你是否喜歡,有些事你不得不做。”這是一種逃避責任的說法,淡化了個人責任。這一點可能理解起來比較困難,例如“為什麼我們必須做一份我們不喜歡的工作”,淡化責任的說法是“因為我不僅是一個丈夫,而且是一個父親”。乍看起來並無不妥,實際是表達了“迫不得已”的一種情緒,而換一種說法“因為我想養活我的家庭”,這樣就更加有力量,對於聆聽者來講,這樣的話是有“愛”的。

強人所難

這個詞可能比較強硬一些,換個大家比較容易理解的就是“改變對方”。在溝通當中,給對方建議比意見更能夠接受一些,而在親密關係或者孩子教育方面,我們會經常提出各種要求,甚至是強迫愛人或者孩子達到自己的要求,但通常換來的是反對、反抗或者他們會想出其他辦法來對付自己。因此,強人所難的言語當中,包含著威脅的因素,讓對方不自覺地產生自我保護心理,那麼“愛”也就自然而然地被拒之門外了。

“人之初,性本善”,人天生熱愛生命,樂於互助,而這種“異化的溝通方式”讓我們難以體會到自己心中的愛,道德評判和相互比較是一種“貼標籤”的行為,矇蔽了人們對人對己的愛意,同時這種溝通方式淡化了我們對自己的思想、情感和行為的責任意識,而強人所難也造成了心靈的隔閡。最後再分享書中的一段詩句,來自魯思·貝本梅爾的《獲贈》。

你取之於我,

是我得到的最好的禮物,

當你知道我因施予你而快樂。

你明白,我的給予不是

讓你欠我的人情,

而是因為我想活出

對你的愛。

欣然的接受,

或許是最佳的賞賜。

我無法將二者分開。

當你施予我,

我給你我的接納。

當你取之於我,

我感激你的賜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