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徵收與查賬徵收的區別

核定徵收與查賬徵收的區別瞭解查賬徵收於核定徵收有什麼區別,這樣就知道選擇哪種徵稅方式對企業比較有利。

一、查賬徵收與核定徵收 企業所得稅有兩種徵收方式,一種叫查賬徵收,一種叫核定徵收。

稅務機關向企業徵稅,是對企業的所得徵稅,這就需要知道企業所得到底是多少。徵收方式的本質就是稅務機關如何知道企業所得。

1、核定徵收由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情況,在正常生產經營條件下,對其生產的應稅產品查實核定產量和銷售額,然後依照稅法規定的稅率徵收稅款的徵收方式。適用情況:納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採取核定徵收方式徵收企業所得稅:(1)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以不設定帳簿的;(沒有會計賬簿)

(2)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設定帳簿但未設定的;(沒有會計賬簿)(3)擅自銷燬帳簿或者拒不提供納稅資料的;(沒有會計賬簿)

(4)雖設定帳簿,但帳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帳的;(收入、成本、費用算不清)

(5)發生納稅義務,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就是不主動報稅的)

(6)納稅人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申報的稅負遠低於理論上的稅負)說人話:以上幾種情況實現不了查賬徵收(沒有資料沒法申報所得),因此就只能由稅務機關核定企業所得。

如何核定?核定徵收方式包括定額徵收和核定應納稅所得率徵收兩種辦法:

核定應稅所得率徵收:按照收入總額或成本費用等專案的實際發生額,按預先核定的應稅所得率計算繳納所得稅。這種辦法比較常見,適用於企業能夠正確核算收入總額或者成本費用或者透過合理方法能計算和推定企業收入總額或成本費用總額的情況。

計算方法 :應納所得稅額 = 應納稅所得額 * 適用稅率應納稅所得額 = 收入總額 * 應稅所得率或 = 成本費用支出額 / ( 1- 應稅所得率) * 應稅所得率

(2) 定額徵收:直接核定所得稅額。適用於不能正確核算或者計算與推定收入總額、成本費用總額的情況。這種方式在生活中很少見(做個生意連收入都算不清的可能性比較小),老闆可以忽略。

2查賬徵收,也稱“查賬計徵”或“自報查賬” 納稅人在規定的納稅期限內根據自己的財務報表或經營情況,向稅務機關申報其營業額和所得額,經稅務機關稽核後,先開繳款書,由納稅人限期向當地代理金庫的銀行繳納稅款。

適用情況:這種徵收方式適用於賬簿、憑證、財務核算制度比較健全,能夠據以如實核算,反映生產經營成果,正確計算應納稅款的納稅人。

說人話:即企業自己上報所得給稅務機關。

二、兩種徵收方式的區別

1對財務要求不同查賬徵收對企業財務要求比較高,必須建立會計賬簿。

核定徵收對財務要求比較低,沒有財務人員,不做賬也沒關係。

2對稅負的影響不同

(1)企業虧損要不要交稅。查賬徵收,企業虧損是不用繳企業所得稅的。而核定徵收,企業不管是虧損還是盈利,都必須繳納企業所得稅。

(2)應稅所得不同。查賬徵收方式下,企業應稅所得=收入-成本-費用-稅金-損失核定徵收方式下核定應稅所得率,企業應稅所得=收入總額 * 應稅所得率或 成本費用支出額 / ( 1- 應稅所得率) * 應稅所得率

舉個例子

核定徵收與查賬徵收的區別

由於應稅所得不同,最終的企業所得稅也不同。但不一定核定徵收的企業所得稅總是低於查賬徵收。為避免不必要的稅負損失,選擇何種徵收方式要根據企業的實際財務情況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