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兩三萬的大頭兵,因競業被罰100萬,網際網路競業居然這麼瘋狂

對於職場人來說,“金三銀四”既被稱為招聘季,又被稱為應聘避坑季。最近,大家在脈脈上討論如何避坑時,就發現一個關於競業的“坑”,這個“坑”直接導致一位月薪兩三萬的員工在離職後需要向原公司騰訊賠100萬。

三年說白乾就白乾,騰訊從不懂得心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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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競業協議?啟動競業協議意味著什麼?

競業協議通俗點來講,就是公司為了避免員工離職後將公司資訊透露給對手公司,所做的一種禁止制度,一般是在入職時候簽訂。離職時,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也可以進行補籤。

啟動競業協議就意味著公司會在員工離職後一段時間內給予一定的補償,而員工也在一定時間內不能入職原公司競對企業。但是,原公司“競對企業”究竟涵蓋哪些,就要看協議簽訂的時候是怎麼規定的了。

有的公司恨不得斷了員工生路,將所有企業都標為競爭對手。脈脈上就有拼多多員工表示,拼多多的競業協議基本囊括了整個網際網路,出了拼多多還想進其他公司,那可真的要憑“本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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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競對公司範圍廣,籤協議的員工範圍更廣。即使你是一位工作五年,不掌握任何核心機密的大頭兵,因為和上司相處不友好,在離職時就有可能被要求籤競業協議,不籤HR不辦離職證明,簽了,你在一年之內無法從事本行業。

這對一個人的職業生涯簡直是致命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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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之下,公司對前員工的經濟打擊更讓人無法接受,動輒幾十萬上百萬的賠償金,讓離職員工未來的生活都受到嚴重影響。面對高額賠償金,不少簽過競業的員工離職之後,根本不敢接新of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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脈脈上就有使用者調侃,如果前公司要搞你,你可能只能去搬磚,如果前公司下面有建築公司,你連磚都搬不了。

如何能夠避免競業協議?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面對老東家毫不客氣的競業協議,很多員工也在脈脈上問道,如何才能避免?有使用者給出建議:“可以說去頭條,頭條在規避競業協議這方面很6”,也有使用者建議“換手機號、登出微信、解綁銀行卡,只要收不到原公司的補償金,競業協議就不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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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這些方法有一定的風險。雖說現在很多大廠都會要求在入職的時候簽訂競業協議,但如果離職時公司給了競業不履行,那麼就是競業協議未啟動,公司也不會給補償金。同時競業協議啟動,也並不意味著跳槽去別的公司的員工一定要進行賠償。

競業協議能否生效,不是光靠公司說了算的。

離職員工是否屬於《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競業限制人員範圍: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競業限制人員為用人單位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

權利義務是否對等:如果協議中只規定員工遵守競業限制及保守商業秘密的義務,但未約定其有獲得經濟補償的權利,同時免除了公司支付經濟補償的法定責任,即便競業協議啟動,也是無效的;

是否發放補償金:我國法律規定,用人單位要發放不低於員工原工資30%的補償金,同時用人單位三個月未支付經濟補償,員工就可以解除競業協議。也有一些企業表示公司將補償金與工資放到一塊發放,該補償方式如果沒有在條款中明確規定,並且在發放工資的時候未明確表示二者是分開的,那麼,競業協議也是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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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很多應屆生來說,馬上就要找工作了,大廠的薪資待遇、工作環境、發展前景都令人趨之若鶩。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基本上所有的大廠目前都會讓員工入職的時候簽訂競業協議,尤其是BATJ等。

對此,脈脈上有使用者評價道:自從2018年以後,網際網路競爭越來越激烈,企業創新力不斷衰落的情況下,只能拼同質化產品誰做得更好,而人才是其中最重要的環節,所以都會想著法兒地讓員工籤競業協議,就是為了儘可能地不讓人才流到競對公司。

如今正是就業季,各大廠又開啟了新一輪的招聘,如果不想跳入競業大坑,就來脈脈搜素你關心的內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