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多少錢一斤?

昨天,我的一位同事很傷心地跟我說,她被投訴了。原因是她代理的一個案子,她們這方官司打輸了,當事人對她很不滿,一氣之下便跑到律協去投訴了她。

其實她接的這個案子我也是瞭解的。當事人是一位七十多歲的老爺爺,他所有的證據就只有一張協議,協議的內容大概是這樣的:

“我於2018年10月21日給張萬方(化名)女士5萬塊錢,如果張萬方女士和我白頭偕老的話,這筆借款就不用她償還,如果張萬方女士不和我白頭偕老,那麼這筆錢就當作是借款,張萬方女士需要償還給我。”

愛情,多少錢一斤?

簽完協議的當天,大爺就去銀行取了5萬塊錢,親自交到了大媽的手裡。

大媽拿到錢後很高興,覺得大爺對她可能是真愛,不然也不會那麼大方,一下子拿5萬塊錢給她。

於是,當天晚上,大媽就以身相許,和大爺在一起了。

後來估計是年齡大了,沒有激情了,大媽覺得和大爺待在一起簡直就是浪費自己的徐老年華,便趁大爺不注意的時候悄悄地離開了大爺。

到手的鴨子就這樣飛了,大爺肯定是心有不甘的。他很想大媽,尤其是想追回送給大媽的5萬塊錢。

愛情,多少錢一斤?

可是,大爺除了知道大媽的姓名和電話號碼,其他的他啥也不知道,連大媽的真實年齡和具體住地他都一無所知。在這茫茫人海去裡撈一個大活人,難度是可想而知的。

大爺很難過,自己做了一輩子的人民教師,家裡的獎狀貼得滿牆都是。他從來沒有欺騙過誰,也沒做過傷害別人的事,沒想到在自己半截身子快要下土的時候,竟被一個女人既騙了身子,又騙了感情,還騙了錢。

大爺越想越咽不下這口氣。

起初大爺只是想單純地找到大媽,一訴自己對大媽的相思之苦。他想,只要大媽能回到他身邊,錢他一分也不要了,他會當著大媽的面把協議撕掉。

然而,無論他打多少個電話,大媽始終不接,甚至還把他拉入了黑名單。

這下大爺徹底憤怒了,他想為自己出一口氣,因此他找到了我們律所,想請求我們幫他去打這個官司,從大媽那裡把錢要回來。

我一看這協議,腦袋裡第一反應就是“愛情買賣”四個字。

買賣愛情,這可是違背公序良俗的,法律有規定,違背公序良俗的協議或合同是無效的。

愛情,多少錢一斤?

但我們其他同事說,這個可以對照彩禮來處理。但我覺得好像又不對勁,給彩禮的前提是要以結婚為目的的,大爺和大媽根本就沒有結婚的打算,只是單純地在一起而已,這種方案是行不通的。

我們還有一個同事說,這個應該算附條件的贈與,即大媽只要跟大爺好了,這筆錢就算大爺贈送給大媽的。

另外還有一個同事說,這個應該算民間借貸,大爺借錢給大媽,大媽應該還錢。

總之,這個簡單的協議為難到我們了,不同的人會給出不同的解釋,關鍵看法官怎麼解釋了。

當然,無論走哪個方案,我認為大爺拿回錢的希望是很小的。首先,大爺連大媽真實的身份都不知道,沒有大媽的基本資訊,法院連案都立不了;其次,即使是立了案,官司輸的機率還是挺高的,畢竟大爺和大媽確實在一起過,也睡過,這筆錢有可能就會被當成贈送了。

經過多方考量,我沒有接這個案子。但我的那位女同事,她覺得大爺很可憐,理應幫他拿回這筆錢。於是,她接了這個案子。

說到我的那位女同事,我不得不佩服她辦事能力,真是槓槓的。她開著車帶著大爺跑到派出所,要求派出所的工作人員將大媽的名字輸入系統,然後調出所有同名人的頭像,一個一個比對。

愛情,多少錢一斤?

經過五六個小時的比對,就在派出所工作人員極其不耐煩的時候,終於找到了大媽的頭像。原來大媽是外地人。

找到大媽的資訊,立案問題就解決了,我的那位律師朋友開著車跑了幾百公里到外地去給大爺立了案。

開庭那天,大媽來了。

庭審中大媽一直裝傻,她說她根本不知道協議的事情。她只記得有一次大爺拿來一張寫滿了字的紙,說是要給她買保險,讓她在紙上簽字確認。

大媽說她根本就不認字,她甚至連自己的名字都不會寫,當然也就不知道那張紙裡的內容是什麼了。

至於為什麼落款處有大媽的簽字,大媽解釋說,那是大爺拿著她的手一筆一劃寫上去的。

大爺一聽這話就急了,這簡直就是鬼扯。

好好的他給大媽買什麼保險,這明明就是無理狡辯嘛!

大爺為了證明自己是一個正直的人,他甚至把自己曾經在校期間獲得的獎壯都拿了出來向法官出示,當然最後法官一句“與本案無關,不予採納”就打發了他。

就這樣,庭審大概進行了一個多小時後,法官當庭做出了判決,駁回大爺的全部訴訟請求,理由是大媽簽字不是她的真實意思表示,協議無效。

就這樣,大爺最後丟了清白、輸了感情、損失了經濟、還在兒女面前丟了臉。

於是越想越氣憤,就跑到律師協會去舉報了我們的那位同事。

這個案子,讓我為我們的那位律師感到很不值。她確實是盡力了,但結果並不是律師能控制的,畢竟審判權不在她手裡。

當然,我也為大爺感到遺憾,他一個文縐縐的知識分子,一大把年紀了,還要栽在一個女人的手裡。

唉,愛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