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軍寧|金錢的精神本質

作為一種富含道德的精神現象,金錢是衡量文明的尺度,也是精神文明的象徵。通常而言,金錢的多寡與文明的程度成正比,與野蠻的程度成反比;與道德成正比,與強制成反比。

我住在鄉下,跟朋友們常常聚會。有位朋友養了一隻狗。我也常常觀察這隻狗,發現朋友們在吃肉包子或烤肉時,狗會有明顯的生理反應,它眼睛直勾勾地盯著朋友手裡的食物,垂涎三尺。很顯然,狗看清了眼前發生的一切,而且沒有絲毫的誤解。狗的意圖也很明確:很想吃。有一次,狗看到了這樣一個場景:一位朋友正在點一沓錢給它的主人,但是狗眼裡沒放光,舌尖沒流口水,甚至可以說是無動於衷。我心裡想,這筆錢可以用來買很多包子或肉骨頭,可是狗對錢卻一點沒反應。

為什麼狗看得懂肉包子與肉骨頭,卻看不懂可以換來很多肉包子與肉骨頭的錢幣?很顯然,狗只是按照本能來反應,是條件反射。狗看得懂肉包子、肉骨頭,卻看不懂錢。重要原因之一,肉包子、肉骨頭是物質現象,錢、紙幣是精神現象,是凝聚著道德、信用、約定、信仰等密集的人類精神活動的精神現象。錢也是人的特有現象。狗與狗之間絕不可能用錢來結算。

世界上很少有比金錢這個東西更有爭議。它是最被渴望的,也是最受詛咒的。在古今中外許多人士的眼裡,金錢不僅被看作是物質現象,而且是最極端、最糟糕的物質現象。金錢被看成是最低俗的、最骯髒的東西,甚至是萬惡之源。幾乎沒有人去歌頌金錢,或是把金錢與道德、崇高、精神活動聯絡起來。在中國,人們更是把金錢與貪官與權貴,而不是財富的生產者與創造者聯絡起來。

在中國這個抑商反商的國度裡,金錢歷來被視為邪惡的源泉,同時金錢又是人們不擇手段追求的最高目標。這種對金錢的兩重態度,最能體現中國人人格的巨大分裂:在口頭上和文章裡幾乎是一致地對金錢進行毫不留情的口誅筆伐,而在私下裡卻對財富和擁有財富的人充滿了豔羨、膜拜之情。貪官們在獲取金錢的時候製造了無數的罪惡。最後他們把自身的罪惡歸罪到金錢的身上,然後自己心安理得地逃逸了。

《增廣賢文》裡一直這樣教導國人:錢財如糞土,仁義值千金。但是,如果把這個公式置換一下,如果一堆錢財(即金錢)就是一堆糞土的話,那麼仁義就值一千堆糞土(金錢)。

一方面蔑視錢財,一方面又把金錢當作仁義之類的道德高尚物的衡量單位,這不是太自相矛盾了嗎?由此也可見,若不用金錢為等價物,甚至無法貶低或讚揚一個德性。折中一點的人士會說,金錢是個不好不壞的物質現象,它在價值上是中性的。然而,金錢不是中性的,金錢不是物質的。金錢是有道德含量的,金錢是精神性的。

為什麼這麼說?所謂道德含量,是指其中含有倫理上的權利義務;所謂精神現象,是指這種現象是人的精神活動的產物,只有人能理解,除人之外的動物都不能理解。金錢正是這樣一種富含道德的精神現象。金錢的出現是伴隨交換出現的。在貨幣產生當初,人們需要有極大的信念,才能敢用自己辛勤的勞動成果換取一小塊金屬或一張被稱作錢的紙片。因而貨幣包含的不僅僅是金子,更包含了高純度的道德。

拿錢幣去購物是一種契約行為。當人們拿著錢去買東西時,他們相信售貨者會接受貨幣作為支付手段,是因為雙方對貨幣都有信心。買方承諾買東西的錢是真的,而且相信賣方一定會見錢給貨。賣方收錢,就有義務向買方提供約定的貨品。

只有有精神活動的人類才能進行貨幣交換與買賣。因此,買賣的過程是一個精神活動的過程——錢,不論一些人多麼恨它,它仍然是人類精神活動的結晶。作為一種富含道德的精神現象,金錢是衡量文明的尺度,也是精神文明的象徵。通常而言,金錢的多寡與文明的程度成正比,與野蠻的程度成反比;與道德成正比,與強制成反比。

正是金錢,使得自願的交換成為可能。按雙方同意的價格交錢交貨才是文明的行為。市場不同於戰場,是人們自願互動交換的地方,免於強制的地方。金錢需要道德。金錢是正義、富裕與進步的象徵。

一般而言,金錢越多的國家越進步。金錢擴大了交易的半徑,也就擴大了道德的延長線。在中國,說到金錢,人們常常會想到貪官。然而,金錢不是貪官生產出來的,而是每一個財富者創造出來的,成為貪官的貪慾物件是金錢的不幸,是財富的生產者的不幸。而不是金錢的過錯。

一紙金錢,是一紙契約;一紙金錢,是一紙信用;一紙金錢,是一紙信心;一紙金錢,是一紙德性。

(參考書籍:劉軍寧著,《投資哲學:保守主義的智慧之燈》,中信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