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纏足”惡習是何時出現的?如此恐怖為何能夠流傳長達千年

要論古代對女性迫害最為嚴重的惡習,“纏足”絕對算是其中之一,如果有年齡稍大一些的朋友,想必也曾見過家中長輩纏足後的“小腳”,我曾親眼見過祖母的腳,那情形簡直堪稱恐怖。追本溯源,“纏足”這種惡習大致出現於北宋中後期,後經南宋、元朝發展,至明清兩朝達到巔峰,直到近現代才被徹底廢除。那麼,這種“惡習”又是如何出現,何以流傳千年的呢?

古代“纏足”惡習是何時出現的?如此恐怖為何能夠流傳長達千年

“纏足”源於特殊的審美,後經宮廷向民間流行

關於“纏足”誕生的時間,目前有多種說法,例如神話說、隋朝說、五代說等,但根據高洪興《纏足史》考證眾多史料證明,“纏足”應該源於北宋中後期。雖然宋朝以前也有人喜愛小腳,但大量史料證據證明,宋朝以前的女子是不纏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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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人的審美觀念中,女子之美就是要體現出其“陰柔”之面,即嬌小、柔弱、嫻靜、柔和之類,除櫻桃小口、瓜子臉、楊柳細腰之外,小腳也不例外,例如東漢民歌《孔雀東南飛》中的“纖纖作細步,精妙世無雙”。不過,

宋朝以前大家雖然喜歡小腳,卻並非此後因“纏足”而刻意製造的小腳,而是那種天然的小巧之美

目前關於“纏足”最早的詩詞記載,乃是蘇軾於宋英宗熙寧六年(1073年)所做的《菩薩蠻·詠足》,“塗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凌波去。只見舞迴風。都無行處蹤。偷穿宮樣穩。並立雙趺困。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而北宋後期的秦少游也有“腳上鞋兒四寸羅”的詞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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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個側面證明,便是《輟耕錄》有載“(纏足在)熙寧、元豐之間,為之者猶少”。從這段記載來看,在

熙寧(1068年至1077年)和元豐(1078年至1085年)年間,“纏足”尚未大規模流行,“纏足”風氣顯然是剛剛興起

北宋時期,“纏足”最初只在皇宮和貴族之間流行,普通百姓家女子由於同樣需要從事勞動,因而並不纏足。例如根據《鶴林玉露》中有“柔福帝姬至,以足大疑之。顰蹙曰:金人驅迫,跣行萬里,豈復故態。上為惻然”的記載。“靖康之變”後,柔福公主曾被擄往北方,數年後的南宋建炎四年(1130年),卻突然又冒出一個柔福公主,自稱是從金國逃回來的,雖然其能夠回答上來諸多宮中密事,但由於其生有一雙天足而被人懷疑不是公主,她便解釋說自己在金人脅迫下步行萬里,這才導致腳恢復了原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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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見,即使到了南宋初期,“裹腳”惡習仍未在民間流行,而皇室公主卻是“裹腳”的。對此,《宋史·五行志》中的“理宗朝,宮人束腳纖直”、《菩薩蠻·詠足》中蘇軾將小腳稱為“宮樣”和曹元寵在詩詞中稱為“官樣兒”,都說明“裹腳”是從宮中開始逐漸流向民間的。

南宋以後理學大行其道,“纏足”惡習隨之開始流行

北宋以前,社會風氣整體較為開放,雖重男輕女思想始終存在,但對於女性的束縛其實並不嚴重,最典型的就是改嫁現象的存在,直到南宋以後隨著理學開始大行其道,對於女性的思想和生理束縛這才開始愈加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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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末年,“靖康之難”爆發之後,包括北宋宗族女子在內的大量漢人女子慘遭蹂躪,然而這非但沒能激起社會各階層的鬥志,反而引起了社會各階層對於女子貞潔的重視,進而便被融入理學之中,成為了對女性的束縛,也正是從南宋時期開始,婦女的心理和生理都開始受到極大的限制。

與此前因審美而“纏足”不同,此時的“纏足”則是為了限制女子行動,是為了將女性束縛在家中,以便讓其“大門不出,二門不邁”,從而將女子禁錮在一定範圍之內,避免輕易拋頭露面。正是由於性質的變化,隨著理學被廣泛接受,“裹腳”習俗也開始迅速得以傳播。例如《女教篇》便規定“(女子)勿出中門,勿窺穴隙,勿越牆垣”,又如《女兒經》中所說“為什事,裹了足?不因好看如弓曲;恐她輕走出房門,千纏萬裹來拘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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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北宋末期、南宋初期開始,裹腳習俗便已經開始由宮廷走向民間,例如滅掉北宋的金國,便在同宋軍作戰的時候以獲取纏足女子為樂,《燼餘錄》對此有載“金兀朮略(掠)蘇……婦女三十以上及三十以下未裹足與已生產者,盡戮無遺”,唯獨留下年輕未育的纏足女子。

到了元朝時期,蒙古貴族雖然不纏足,但出於統治需要,還是對這一惡俗持讚賞和支援態度。與此同時,由於蒙古人對漢人的蹂躪,民間對於理學開始廣泛接受,這使得理學思想迅速影響普世價值觀,於是“纏足”自然也隨之廣為流傳,到元朝末年甚至形成了以不纏足為恥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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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時期,婦女纏足之風已開始盛行,纏足甚至成為了社會地位、貴賤等級的標誌,朱元璋為了懲罰張士誠舊部,便將其舊部全部編為丐戶,並下令“男不許讀書,女不許裹足”,像皇后“馬大腳”那樣的反而成了另類。

到了清初,朝廷雖一度下令禁止民間“纏足”,但因該習俗已經深入人心,並未取得效果,最終只得作罷。而從乾隆時期開始,原本在南方不太流行的纏足也開始流行了起來,甚至連西北、西南的一些少數民族也染上了纏足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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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清末道光年間,朝廷才在西方思想湧入的情況下,再度開展“天足運動”,並於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開始勸誡“纏足”,此後民國和新中國成立之後,國家一直致力於消滅“纏足”惡習,如此該惡習才逐漸退出歷史舞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