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某十字路口,曾某浩駕駛摩托車闖紅燈被撞飛…

2021年8月5日1時40分,當事人曾某浩駕駛粵N5***9號普通二輪摩托車沿汕尾市區紅海大道往顯達廣場方向行駛,途經紅海大道與香洲路交叉口時因闖紅燈通行,與從紅海大道往海濱大道方向由何某滕駕駛的粵B***HF號小型客車發生碰撞,導致了普通兩輪摩托車駕駛員曾某浩受傷、兩車不同程度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

經查,普通兩輪摩托車駕駛員曾某浩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 機動車訊號燈和非機動車訊號燈表示:(一)綠燈亮時,准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第八條 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牌證。”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條 機動車行駛時,駕駛人、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摩托車駕駛人及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戴安全頭盔。”之規定。

當事人曾某浩負全部責任;當事人何某滕無責任。

以下交通違法行為的危害

請您謹記

闖紅燈

交通訊號燈的主要作用是科學分配車輛、行人的通行權,使之安全、有序通行,闖紅燈嚴重破壞了路權分配規則。無論是行人、非機動車還是機動車的闖紅燈行為都會增加路口交通衝突,增加事故發生機率,危害極大。隨意闖紅燈,既破壞了社會公共秩序,也極大損害了社會文明風尚。

未正確佩戴安全頭盔

摩托車、電動車不具有安全帶、安全氣囊等保護設施,駕乘人員直接暴露在外,且穩定效能差,易發生碰撞等事故,研究表明,當人與外界發生劇烈撞擊時,頭部極易形成挫傷,輕則腦震盪,重則死亡,因此,騎乘摩托車佩戴安全頭盔尤為重要。安全頭盔可吸收大部分撞擊力,起到緩衝、減震的保護作用。

無證駕駛

無證駕駛猶如給個人生命裝上了“定時炸彈”!無證駕駛人未經專業的培訓和考核,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基本駕駛技能和安全駕駛心理素質,遇到突發情況很有可能驚慌失措、手忙腳亂引發交通事故。

駕駛無牌無證機動車

無牌無證機動車沒有按規定購買交通強制險,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無法得到保險理賠,容易產生因事故引發的賠償糾紛。無牌無證機動車沒有按規定購買交強險,發生事故後得不到保險理賠,從而加重駕駛人的經濟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