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的包辦婚姻:都是未成年,女方妝容太辣眼,電視劇都拍不出

《孟子·滕文公下》: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鑽穴隙相窺,逾牆相從,則父母國人皆賤之。

1947年的包辦婚姻:都是未成年,女方妝容太辣眼,電視劇都拍不出

古代的月老、紅線就是媒人的一種起源,媒人最早出現在下週代,所謂“男女非有行媒不相問名”、“女無媒不嫁”、“天上無雲不下雨,地上無媒不成親”這些古語都是從哪個時代流傳下來的。

雖說周代民風開化,男女也盛行自由戀愛,《詩經》、《周頌》就記載了不少民間樂歌,《詩經·邶風》就是邶國漢族民歌,其中的《靜女》描寫的就是男女之間約會的場景:

靜女其姝,俟我於城隅。愛而不見,搔首踟躕。靜女其孌,貽我彤管。彤管有煒,說懌女美。自牧歸荑,洵美且異。匪女之為美,美人之貽。

1947年的包辦婚姻:都是未成年,女方妝容太辣眼,電視劇都拍不出

自從漢武帝廢黜百家,獨尊儒術之後,儒學思想歷經千載,婚姻大事方面完全不能自己做主,全憑“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古代成婚的年齡,也各有不同,《漢書·惠帝紀》就明文規定: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所謂的“五算”就是罰她繳納五倍的賦稅。

《後漢書·班昭傳》:年十有四,執箕帚於曹氏。宋代:“凡男年15,女年13,並聽婚嫁”,這些婚俗規定基本上年齡都比較小,這也跟古代頻繁的戰亂有關,明清兩代還有纏足,三寸金蓮更是能夠嫁入一個好人家。

1947年的包辦婚姻:都是未成年,女方妝容太辣眼,電視劇都拍不出

雖然清朝覆滅,但封建舊習還是根深蒂固,長時間都難摒棄,1947年5月,一位美國《生活》雜誌的記者來到中國,拍攝中國的現狀,記者來到了西安臨潼,受邀拍攝了當時西安的一樁舊時婚俗。

這是一場包辦婚姻,男女年齡都比較小,男的是五金商戶家的公子,女子也是大戶人家的小姐,算是門當戶對,此時的婚俗受西方的影響,有了一些較大的改變,出現了伴郎、伴娘。

1947年的包辦婚姻:都是未成年,女方妝容太辣眼,電視劇都拍不出

只是在燃放鞭炮之後,兩個人在拍合照的時候,並不是很開心,男的面無表情,女孩可能是有一點羞澀,女孩穿著含有中西特色的婚服。在婚禮現場,還有證婚人、媒婆、雙方父母,賓客。

證婚人在唐朝就已經出現了《唐律疏議·戶婚·義絕離之》就介紹有:下條嫁娶違律,祖父母、父母主婚者,獨坐主婚。兩人在結婚時,先要簽字,按手印,並表示願意嫁給對方,這跟西方教堂結婚一樣,接著還要拜天地,拜高堂。

1947年的包辦婚姻:都是未成年,女方妝容太辣眼,電視劇都拍不出

接下來便是進入酒席,兩人要給親戚來賓敬酒,這跟我們現在的酒席流程一樣,敬完酒之後,才能休息片刻,兩人在酒席當中,是不能吃東西的,因為只要有人來,或者有人走,兩人就必須去迎接,等婚禮全部結束之後,他們才能吃上一頓。

1947年的包辦婚姻:都是未成年,女方妝容太辣眼,電視劇都拍不出

雖說婚姻大事,豈能兒戲,但古代交際圈只有那麼大,父母人生閱歷也比較多,看事情明白,門當戶對的婚姻對雙方來說都合適,但同樣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有弊端,不少的婚姻也終成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