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宗人府”是幹什麼的?為何妃子們聞之色變,進去後永不翻身

很多清宮劇裡都有這樣的情節,宮鬥中失敗的妃子一聽自己要交由宗人府處置,立刻嚇得癱倒在地,連哭帶喊,寧死也不去。

娘娘們懼怕宗人府有著充分的理由,別的衙門有可能因為她們的身份不敢動粗,但宗人府不一樣。宗人府管的就是皇親宗室,背景深厚,皇帝是堅實的靠山,用不著給娘娘們面子。

其實宗人府並不是清朝首創的,明初就有了,是一個專門管理皇室事務的機構,皇子公主、妃嬪、親王及王妃等皇帝的遠近親戚,都在其管轄範圍內,可以看成一個大的宗族組織。

清朝“宗人府”是幹什麼的?為何妃子們聞之色變,進去後永不翻身

古代宗族勢力很大,人們聚族而居,有點歷史的家族通常都有族長及長老們,掌控著族內事務,很多普通百姓只知有族規而不知有法規,朝廷某些時候也得依賴宗族管理地方。

皇家也有宗族,那就是宗人府。只是天子無私事,皇家的宗族當然也不像民間的宗族那麼隨意,而是正式的衙門。每一位皇室成員從生到死,重要的人生歷程都由宗人府打理。

比如婚喪嫁娶、官職升降、諡號安葬等事宜,除此之外,宗人府還肩負著為皇帝挑選、推薦本族人才的重任,族人要出了問題,也由宗人府出面處置。

“宗人府”的存在,其實是皇帝讓自家地位更加超然的一種方式,將皇族中人與天下百姓區分開,意味著朝廷的法令管不到皇族頭上,皇族若是犯了錯,只有宗人府,也就是自家人有權力管。

不過,雖然這個衙門是在明朝時設立的,明朝後來卻沒怎麼用,皇家的事務都移交禮部了,到了朱棣時期,宗人府名存實亡,只是個擺設。

清朝大體上承繼了明朝的官制,宗人府也沿用了下來。由於滿清初期有著很濃厚的奴隸制習俗,宗人府作為一種強調皇族至高身份的機構,反而得以發揚光大。

清朝“宗人府”是幹什麼的?為何妃子們聞之色變,進去後永不翻身

順治時期,宗人府設宗令一人,由親王或郡王擔任;左、右宗正各一人,由貝勒或貝子兼任;左、右宗人各一人,由鎮國公、輔國公及將軍兼任,後來降低了對宗人的爵位要求,只要有才能,無爵也可擔任。

宗令、宗正、宗人,這三個職位就是宗人府的直接領導團隊。下面還有啟心郎、郎中、員外郎、主事、筆帖式等崗位,整套班子比明朝時複雜多了。之後康熙朝、雍正朝、乾隆朝都有所增減。

這裡的宗令,相當於民間的族長,一般是皇室中輩分最高、最有名望的長者。這個人不會是皇帝,皇帝沒那閒功夫,他只需要偶爾指導一下宗人府的工作就行。

所以妃子們怎能不聞之色變?正式的朝廷部門不敢冒犯她們,宗人府可不怕,他們都是皇帝的親戚,顧慮不像大臣那麼多。

何況,皇帝也不樂意讓宗人府管他後宮的事兒,妃子們要是犯個小錯,自有宮規管著她們,實在不行還可以打入冷宮。

真到了需要宗人府那一步,就說明事情比較嚴重,皇帝已經打算放棄這位妃子了,她的結局幾乎是註定的,很難活命。就算僥倖活下來,皇帝也不會再要她。

對於依附皇帝而活的妃子來說,還有比這更可怕的事嗎?

清朝“宗人府”是幹什麼的?為何妃子們聞之色變,進去後永不翻身

要是打入冷宮,也許還有再次翻身的機會,一旦入過宗人府,被皇帝以外的男人審訊過,身上就彷彿帶了恥辱的烙印,再也洗刷不清了。

這不是有罪或無罪的問題,而是有損清白、身價大跌的問題。

如果是皇子、親王等男性宗室成員,到宗人府溜達一圈不算什麼。有罪定罪,無罪放出來依然是高高在上的皇親權貴;如果是公主格格等有血緣關係的女眷,那也還好,宗人府主事的基本都是她們的叔伯兄弟。

如果是妃嬪,就是另一種情況了,宗族對媳婦本來就不大友善。活著進去不一定能活著出來。

當然了,事實上皇帝很少把妃嬪交給宗人府,丟不起那人,他要覺得妃嬪有罪,一條白綾或一杯毒酒什麼事兒都解決了。

清朝“宗人府”是幹什麼的?為何妃子們聞之色變,進去後永不翻身

宗人府管得更多的是阿哥貝勒們。舉個例子,康熙晚年的九子奪嫡,失敗的幾位阿哥便交由宗人府看管。雍正登基後,八阿哥、九阿哥還不老實,其結局就是被雍正暗示宗人府弄死。

縱觀歷朝歷代,宗人府這種性質的機構只有清朝最為盛行,究其原因,不過是統治者過於抬高本族地位、保護本族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