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社會的宗教思想數次起義的根源,為何封建王朝還要留著它

中國社會也好,中國政治也好,很早就走出了宗教的羈絆。和其他國家歷史一樣,中國原始社會的政治是和宗教、和神靈糾纏在一起的。神裁是一種常見的政治形式。很多制度,依據宗教而建,帶有濃厚的“神彩”。但是,到了春秋戰國,政治中的宗教色彩開始急劇淡化。這從從當時的

"禮崩樂壞","道德淪喪"

等描述中,就能看到這種趨勢。宗教官主要發揮禮儀性的作用,很少參與實質決策。到秦朝立政,政治和宗教在形式上幾乎是徹底分離了。這個時期的中國,已經是政教分離的體制。但是,只要皇權還要從神靈和迷信中尋求合法性,只要宗教繼續影響人們的心靈和生活,政治就不可能和宗教、和鬼神徹底地一刀兩斷。皇帝說自己是神龍天子,有人就說自己見過真正的龍,皇帝能說他是胡說八道,說龍根本不存在嗎?不能。既然皇帝標榜自己是龍,他怎麼能否認龍的存在呢?這是政治不能否定宗教的一個重要原因,宗教對古代政治的影響始終存在。

封建社會的宗教思想數次起義的根源,為何封建王朝還要留著它

幾千年來,宗教在中國社會的痕跡無所不在。現在的城市,有很多地名是以什麼寺、什麼廟,或者什麼庵、什麼觀之類來命名的。比如北京有白雲觀、白雲路、隆福寺街,杭州有香積寺街。古代宗教建築散落在社會各個角落,宗教力量在基層社會里面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

封建社會的宗教思想數次起義的根源,為何封建王朝還要留著它

以西門豹治水的故事為例子,西門豹治水當中有兩股力量在鬥爭。西門豹代表的官府要治水,以巫婆為代表的宗教不同意治水。巫婆認為這樣會惹怒河神,而老百姓也更願意相信巫婆,寧願獻少女,把很多財富扔到河裡去,也不願意治理河道。西門豹治水最大的困難,就是讓老百姓相信並不存在什麼河神。在這裡,有一股力量跟官府是並行的,跟官府展開博弈。這股力量,就是宗教。

封建社會的宗教思想數次起義的根源,為何封建王朝還要留著它

縣城也好,府城也好,一般都有一座廟,叫作

"城隍廟"

,顧名思義就是保護這個城市的神明所在的廟。城隍廟在傳統社會中有特殊意義,官府和老百姓都預設城隍廟是不受官府權力制約的,是中立的。城市裡面出了一些難事、疑事或者是一些惡劣大案,官民都可以聚集在城隍廟裡商量著解決。這個問題沒有預定的立場,沒有說必須怎麼辦,在城隍廟裡一切可以商量;或者,一個人覺得自己有什麼冤屈,也可以跑到城隍廟去,衙役輕易不能在城隍廟抓人、打人;要告狀,可以去城隍廟告狀,為什麼呢?因為大家潛意識裡就有這麼一個觀念∶ 神靈超然於官府和社會之上。這就好像西方有一些宗教色彩比較濃重的地區,教堂是上帝所在,教堂裡禁止暴力和殺戮。所以,軍警不能進入教堂執法。中國的城隍廟類似於西方教堂的角色,在清朝的筆記小說裡面,就有死囚鳴冤城隍廟、城隍夜審疑案等傳奇情節。現在上海著名景點

"城隍廟"

,以城隍廟為核心發展出了很多社會景象,儼然就是一個民間社會的集合。

官民的思維、言行都有宗教的印記,信鬼神、重報應、盼神佑;官員們還在支援宗教場所的運轉,利用宗教的力量來教化百姓、安定地方。地方官往往立碑,保護寺廟道觀財產;地方上要舉辦一些宗教活動,地方官也願意拋頭露面,表示支援。北京城和各省大一些的宗教場所,往往標明

"敕建"

二字,不見得就是皇帝掏的錢,這麼寫更多的是表明立場,拉近和官府的關係。官府意識到,宗教可以用來維持統治,穩定人心,這是官府和宗教相安無事的根本原因。宗教勢力也樂意與官府合作,藉助世俗的權威來穩定神明的地位。

封建社會的宗教思想數次起義的根源,為何封建王朝還要留著它

同時,官府也意識到,宗教有著造反滋事的潛在威脅。歷史上有很多起義、騷亂,就是披著宗教外衣的。明太祖朱元璋早年參加白蓮教策動的紅巾軍起義,他真真切切看到了民間宗教的巨大力量,這股力量強大到足以威脅朝廷的生命。所以,官府對正常宗教勢力、合法宗教場所是支援的,還禮遇有加,但是對民間宗教力量、地下宗教場所警惕性很高,一概嚴禁,一露頭生事就嚴厲鎮壓。朱元璋就嚴禁旁門左道,《大明律》設定了

"禁止師巫邪術"

條款∶

"凡師巫假降邪神、書符咒水、扶鸞禱聖、自號端公、太保、師婆,及妄稱彌勒佛、白蓮社、明尊教、白雲宗等會,一應左道亂正之術,或隱藏圖相、燒香聚眾,夜聚曉散,佯修善事,煽惑人民,為首者絞;為從者各杖一百、流三千里。"

清朝繼承了這條法律,嚴禁旁門左道。同時,雍正皇帝懷疑正常的宗教派別中也隱藏著反叛的力量∶

"僧道、醫卜、星相之類,往往為奸究之所潛藏,不可不慎也。"

鑑於謠言讖語蠱惑人心、煽動造反,《大清律》刑律還有

"造妖書妖言"

一條∶

"凡造讖緯,妖書妖言及傳用惑眾者,皆斬(監侯,被惑人不坐。不及眾者,流三千里,合依量情分坐)。若他人造傳私有妖書隱藏不送官者,杖一百,徒三年。"

官府對待平行的其他力量,利用他們有利於統治的一面,對威脅統治的潛在可能,都會嚴厲扼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