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物業公佈欠費業主資訊有五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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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無錫市盛世家園小區的物業,為了追繳物業費,將欠費業主姓名及其房號公佈在牆,引發不小的爭議。這樣的手段有效嗎?物業做法是否構成侵權?

小區物業公佈欠費業主資訊有五問

公示欠費業主資訊的小區

小區物業公佈欠費業主資訊有五問

小區物業公佈欠費業主資訊有五問

業主欠費資訊

事件:

欠費業主資訊被張榜公示

來到盛世家園二期門口,透過小區大門就能看到一面很大的白色公示牌,“盛世家園二期欠費公示”幾個大字很是醒目。走近一瞧,才發現公示牌已經成了“大花臉”:中間位置已經被人噴上了一片黑色油墨,有三名業主的資訊完全遮住;距離不遠的地方還有一小塊紫色油墨,也將另外三個業主的門牌號遮住一半。另外有20位業主的資訊被白色膠條覆蓋,還有貼上膠條後又被人撕掉的痕跡,甚至還有手寫塗改欠費月數和金額的痕跡。

公示牌上顯示,二期共有2180戶居民,其中已繳費2104戶,未繳費76戶。目前公示的就是這76位業主的資訊,包括門牌號、姓名、欠費月數和所欠金額等全部列出,並說明了公示的依據是《無錫市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要求業主在2016年12月31日17時之前繳清欠款。從能看到的欠費時間來看,拖欠一年以下的佔少數,其中最短的欠2個月。大多數人的拖欠時間都在2年以上,拖欠四年以上的有十多個人,最長的拖欠54個月,也就是四年半。而與盛世家園二期情況不同的是,一期門口雖然也有一塊公示牌,內容卻是車位資訊。仔細看才發現,一期同樣也公佈了,只是現在被覆蓋掉了,“欠費公示”幾個字仍然能隱約地看出來。

對於這樣的公示,小區業主是怎麼看的?記者問了小區的幾位居民,有的表示自己是租戶,不清楚情況;有些按時繳納的業主則表示“應該公示”,還有的業主剛搬進來沒多久,表示最開始公示的時候,業主群裡有人鬧得很兇,大罵物業不尊重業主、洩露隱私,但也沒有聽說誰真的有過激的舉動。而對於物業的服務,大家也是褒貶不一。在記者到小區物業服務中心採訪的時候,還有一位業主正在言辭激烈地跟物業工作人員理論,表達不滿。而小區物業方新城物業則表示自己的做法是合理的。

一問:

小區物業為啥要這麼做?

盛世家園一期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物業工作人員表示,其實這並不是第一次公示,2015年也曾經把欠費的人貼出來,只是當時是貼在每棟樓樓下的小公示欄上,沒有2016年這麼“大張旗鼓”,所以也沒有像這次這樣引起“軒然大波”。物業管理層也是經過了幾次商討,才最終做出的決定,她表示:“其實在公示之前,已經透過簡訊、電話、上門等方式進行多次催繳了,但是部分人仍然拖欠,所以就把這部分人公示出來。”

對於業主欠費的原因,她表示,不少人的理由是不在這裡住,就不該交物業費。“二期差不多是2011年底、2012年年初的時候交房,有的業主自交房以後一直沒有交過物業費。”“有的人覺得不住小區,就不用交物業費,其實這個觀念是錯的。”市物價局工作人員解釋,“根據《無錫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未入住、未使用的業主,前兩年可以按照7折優惠繳納物業費,但是兩年以後就得原價繳費了”,工作人員表示,沒有裝潢、入住的毛坯房,沒有入住、使用的精裝房都適用這個規定,但是業主最好做出書面申請,和物業公司明確好。

二問:

張榜公示有效果嗎?

“有一定效果”,物業方透露,二期公示榜上那些膠條就是工作人員貼的。有的業主看到自己的名字被貼出來以後,覺得難為情,會主動到物業繳費,催促物業把自己名字去掉。從資料來看,盛世家園一期住戶大概一千多戶,只有20幾戶沒有交物業費;二期兩千多戶,未交的70多戶,物業費的收繳率也已經達到百分之八九十,並不算低。

“催繳的目的,是為了讓按時繳費的業主有個公平的環境,因為大家享受著同樣的服務,有的人卻不用交錢。”新城物業的工作人員提出,所有業主都是共同享受小區的綠化、電梯維保、清潔等服務的,這對於按時繳費的業主來說是不公平的。

而對於那些即便把資訊公示出來也不繳費的業主,物業工作人員表示將透過法律手段來解決,目前已經開始著手發律師函了。

三問:

公示業主資訊算侵權嗎?

對於物業擺出“欠費公示”的招數,一些“榜上有名”的業主認為自己的隱私被侵犯了。“原本沒有人知道我住在幾單元的,隔壁鄰居也不知道我的具體名字,現在所有出入小區的人都能看見了”,有業主氣憤地表示,物業這是為了收上錢“不擇手段”了。

公示行為是否構成侵權呢?法舟律師事務所主任範凱洲直截了當地表示:“物業的公示行為並不構成侵犯他人隱私。”據悉,2015年9月1日開始實施的《無錫市物業管理條例》中明確,業主未按照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可以透過上門催交、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等方式,督促其限期交納。而盛世家園二期欠費公示牌正是放置在小區區域範圍內,且公佈的資訊並沒有涉及到業主的身份證、地址、工作單位等。

同時,範凱洲認為,業主作為小區成員,也是小區共用設施裝置的享有權人,不繳費業主本身已經是侵犯了繳費業主的合法權益。對此,新城物業的工作人員也表示,“公示資訊出來之後,有業主就驚訝為什麼有住戶可以幾年不繳費”,工作人員無奈地表示,“甚至有業主提出按時繳納應該享受優惠了,不然也不想交了”。

四問:

拒繳物業費會怎樣?

“精裝的房子,衣帽間櫃子壞了催了幾個月才上門維修”、“大門口堆放建築垃圾”、“買好的車位被人隨便亂停,也沒人管理”、“樓梯間扶手都一層灰了,沒見有清潔的”……採訪中發現,不少業主和物業之間有著不小的矛盾,甚至有些是“勢如水火”的地步了,而市民“抵抗”物業最“簡單粗暴”的手法就是:不交物業費。

對此,無錫市物業管理中心工作人員明確,入住時,物業公司就已經和業主簽署過物業託管協議了,業主簽過字,就是明確了交納物業費的義務,不交就屬於違約行為了。同樣,範凱洲也提醒,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若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無正當理由逾期不交或拒絕交的,業主委員會有權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管理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也就是說,業主無正當理由拒交物業費的,將因此向物業管理企業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敗訴所帶來的一切不利後果。“敗訴以後,業主如果沒有其他資產承擔物業費的,物業管理企業甚至可以拍賣業主的房子”,範凱洲表示,因此,如果業主與物業產生糾紛,業主認為自己的合法權益被侵犯了,可以找住建委的物管部門投訴,或者也可以起訴物業公司,但絕對不能以拒交物業費的形式進行“報復”。

五問:

如果認為物業費不合理該如何投訴?

據瞭解,盛世家園的物業費每平米1。95元,在拖欠繳費的業主中,不乏因為“貴”而拒繳的。“1。95元/平米的價格屬於近五年間無錫商品房收費裡的中上水平”,對此,市物價局工作人員明確,現在錫城最貴的物業服務收費達到2。5元/平方米。

另外,物業費的定價是有專門流程的,由住宅專案的建設單位透過招標投標的方式選聘具有相應資質的物業服務企業。中標的物業服務企業向物價部門申請,按照其提供的服務內容,物價部門會進行評定、核准,最終確定具體的收費標準。“認為物業收費不合理的業主,可以先要求物業企業公示具體的服務專案及其收費細則,例如每天的清潔費用、每次的維保費用等等”,工作人員表示,認為物業服務質量不到位可以向住建部門投訴,而覺得物業存在質價不符的情況,可以向物價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