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奇的澳洲兒童失蹤案

今天咱們再來說一起發生在澳大利亞的世紀之謎,著名的博蒙特姐弟失蹤案。

這起案子到現在發生了半個世紀了,警方也是一直在查,可是還是疑點重重,兇手一直是沒找到。雖然說中間是發現了很多嫌疑人,但是都沒有足夠的證據能夠證明這案子就是他們乾的。後來人們把案發的這一天稱作是澳大利亞失去純真的一天,直接的影響就是改變了澳大利亞的家長們看孩子的方式。

案子是一起失蹤案。失蹤的的三個孩子分別叫簡,格蘭特和阿娜,他們都姓博蒙特。這三個孩子裡邊兒最大的是簡當時九歲,最小的是安娜,當時是四歲,這倆都是女孩兒。剩下的這個中間的格蘭特是唯一的男孩,當時是七歲。

他們的爸爸媽媽分別叫吉姆伯蒙特和南希伯蒙特。一家五口,他們是住在澳大利亞阿德萊德市的薩默頓公園的哈丁街。案發地點是阿德萊德市最有名的旅遊景點之一,格萊內爾格海灘。

咱們先來說一下具體的案發經過。他們5口人是住在薩莫德公園,薩莫德公園離格萊內爾格海灘非常近,而且這片海灘又是很熱門的旅遊景點,很熱鬧,很好玩兒。所以博蒙特家的這三個孩子就經常坐公交一起來這個海灘玩耍,坐公交五分鐘也到了。所以他們的這個父母在沒空的時候,也就允許他們三個孩子自己獨自去邊玩。

離奇的澳洲兒童失蹤案

在1966年1月26號上午十點鐘左右,三個孩子一起坐公交就去這個格萊內爾格海灘玩了。他們的爸爸媽媽因為要外出見朋友,見客戶,所以沒跟他們一塊去,就給了他們一些買午飯和買車票的錢之後,讓他們自己去了。

一般情況下,這一家人如果這三個孩子單獨去玩兒的話,他們一般會坐上午十點的個公交。到了之後,玩兩個小時期間自己買點兒吃的,然後坐中午十二點的公交再回家。他們的爸爸媽媽會在十二點之前來到公交站,等三個孩子回來。

可是往常是這樣,但是到了案發這一天,這情況就不對了。到了中午十二點,丈夫太忙,沒趕回來。博蒙特夫人就自己一個人在公交站等孩子。可是就是沒有三個孩子出現,她心想估計孩子玩的太高興了,忘了時間了,沒趕上公交。心裡邊這麼想著,他就回家先等著去了。下一趟公交是下午兩點,可是到了兩點,還沒有。博蒙特夫人心裡邊兒就有點兒慌了,她想著坐公交去海灘上找三個孩子,可是怕孩子中途回來,於是他又下車又重新回家等著。

她在家裡又等到了三點,孩子們還是沒回來,正好這個時候她丈夫見客戶也回來了,他一看孩子還沒回來,兩人一商量,乾脆咱們去找找。一個人在家守著一個人去海灘,找到了晚上七點半還是沒找著,最後實在沒辦法了,直接報警了。

離奇的澳洲兒童失蹤案

報警之後,夫妻也找警方也找,整整是找了一個晚上還是沒找著,於是第二天早晨實在是沒辦法了。博姆特三姐弟正式宣告失蹤了,警方也開始著手調查。警方分析有兩種可能性,第一種是三個孩子同時溺水,出現意外死亡。第二種,就是被人綁架了,被人拐走了。

首先要看是不是第一種情況,於是警方就展開了大規模的調查詢問,但是問了一圈之後,沒有人在當天看到有孩子溺水或者發生事故。警方不甘心又組織了這個海上搜索,但是也沒有找到孩子的屍體。

看來孩子很有可能是被人拐走了,被綁架了。在排除了發生意外的嫌疑之後,警方很快就找到了第一條線索。一個神秘的男子在當時走訪詢問的過程當中,有很多人都證明說,曾經看到這三個孩子當天和一個成年男子在一起。

根據人們的形容,這個男子身材偏瘦,個子挺高,看起來大概是三十五歲左右,很多人都看見了,這三個孩子當天跟這個神秘男子在一起玩耍,並且看起來非常的輕鬆,非常快樂。後來還看到這個神秘男子帶這三個孩子離開海灘了,離開的時間推測大概是在當天中午十二點十五分離開的。

可是博蒙特夫婦聽了之後,他們對這個神秘男子沒有任何印象,在他們認識的所有人裡邊,沒有人符合這個男子的特徵。這也就說明這個神秘男子,他們夫婦二人應該都不認識。但是他們不認識的話,這個情況就變得非常奇怪了,因為他們的這三個孩子,平時都特別害羞,一般看見陌生人,都是躲在爹媽後邊兒。但是這回,根據目擊者的情報說,這三個孩子跟這個神秘男子在一起,而且玩兒的很高興,而且後來還跟這個男的走了。麼這個情況說明什麼?說明這個神秘男子博蒙特夫婦不認識,但是這三個孩子應該是認識的。

離奇的澳洲兒童失蹤案

警方跟博姆特夫婦提出這個猜測之後,博蒙特夫人突然間就想到了之前的一個小細節。小女兒阿娜曾經有一次回家之後,跟博穆特夫人說,說她在海灘邊認識了一個朋友。博姆特夫人當時以為孩子是認識了一個小男孩,所以就沒怎麼在意。不過,警方現在一提出這個推測,他立馬就想起這個事來了。很可能就是這個神秘男子。

於是帶著這個猜測,警方當時排查了海灘周邊的所有住戶,所有商店和所有員工,但是很遺憾沒有結果。總之,神秘男子這條線索的出現,是進一步的印證了警方對案件的猜測,說這很有可能是一起誘拐綁架案件。但是這個線索也僅限於此了,儘管說有很多目擊者,但是這些目擊者當中沒有人知道這個神秘男子他的身份到底是誰。所以說這個線索到這兒也就就此中斷了。

不過這時候有一位郵遞員,他又提供了一條新線索。他說曾經在案發當天看到這三個孩子了,這條線索警方詳細瞭解之後,讓警方感到很困惑,怎麼回事呢?

這個郵遞員說,在當天下午三點左右,他曾經在離海灘不遠的一條路上看到了這三個孩子,這三個孩子當時正在往他們家的方向走,而且重要的是孩子的身邊他沒有看到有任何神秘男子,這也是這三個孩子最後一次被人目擊。

下午三點左右,這條線索這麼看的話有意思了,因為咱們按照上一條線索,神秘男子在十二點十五分帶著孩子離開海灘。但是現在,根據郵遞員的最新情報,在下午三點多的時候,這三個孩子又單獨出現了神秘男子不見了。而且這三個孩子還在往家的方向走,這個情況可能嗎?

況且根據郵遞員的說法,當時三個孩子還跟他打招呼了,孩子們看起來很悠閒,很高興。

郵遞員的線索是真的嗎?對破案有意義嗎?我們下一篇文章具體說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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