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溼地公園須不分“貴賤”

保護溼地公園須不分“貴賤”

據媒體報道,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在山東發現,一些地市部分溼地公園管理混亂,保護規劃得不到落實,建而不管、保護不力現象普遍,違規侵佔溼地問題突出。筆者對曝光的典型案例分析發現,在溼地公園保護過程中,存在兩種不當做法,重傷了溼地公園。

一種是可以產生經濟效益的溼地公園,有用盡用,但沒有提出保護措施。濟南市濟陽區澄波湖省級溼地公園從城市公園定位出發,編制了《山東濟陽澄波湖總體規劃》,提出充分發揮湖泊的自然生態價值、旅遊休閒價值和經濟社會價值。但沒有明確保護目標任務,也沒有按照要求實行分割槽管理,而是將溼地公園劃分為山林遊憩區等9個區域,均為旅遊或商業功能區。

另一種,產生經濟效益較低或者不產生經濟效益的,則棄之不管,任其自生自滅。山東省一些溼地公園特別是河流型溼地、塌陷地溼地,由於保護不力導致水乾地荒,甚至保護物件滅失。如東營市東營區龍棲湖、泰山市泰山區卸甲河、濟寧市嘉祥縣老僧堂等省級溼地公園,均因生態功能退化和資源利用價值喪失,申請撤銷。

溼地被稱為“地球之腎”,具有很好的碳匯功能,是重要的“儲碳庫”和“吸碳器”。同時,還具備強大的蓄水、淨化水質的功能,是水生動物、兩棲動物、鳥類和其他野生生物的重要棲息地。

溼地公園溢位的生態價值是顯著的。當前,溼地公園“有用盡用,無用則棄”的尷尬局面絕非山東省僅有,在其他地區也或多或少存在。究其原因,還是一些地區急於獲利的心理作祟,設法將高等的生態價值直接轉換成高額的經濟價值。尤其是臨近城區的溼地公園,以好山好水好生態為招牌,推廣商業活動,或者開發所謂的“湖景房”“山景房”等,保護和建設過程中變了味、走了樣。對於偏遠地區的溼地公園,由於不能得到可觀的經濟回報,對其保護明顯不夠,甚至放任不顧,即便需要生態修復、生態補水等,大多也不願主動作為,進而導致生態功能退化。

溼地是珍貴的自然資源,也是重要的自然財富、生態財富和社會財富。加強溼地公園保護要捨得為生態讓路。溼地公園生態環境優、自然景觀美,如果發展商業、旅遊或者開發房產,確實能獲得經濟利益。必須拋棄“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思維,短時間內無論經濟回報如何豐厚,都要保持戰略定力。要始終把溼地公園管理法規、保護規劃等作為城市發展的前置條件,自覺為溼地保護讓路,為城市發展留白,讓生態優先切實成為城市建設的硬槓槓。

加強溼地公園保護要捨得人財物投入。溼地公園具有公共服務的屬性,不能總算計經濟上的投入與產出,要學會算大賬,著眼改善區域環境質量、提升城市品級、增強人民群眾對生態文明建設的認同感與獲得感。在溼地公園保護規劃基礎上,加強定期生態評估,針對發現的問題和不足,確保及時整改解決,避免因生態補水不到位等因素,導致水乾地荒,使溼地公園走到被撤銷的境地。

【來源:中國環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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