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辦案困局,大資料立功了

張某曾是一名公職人員,因挪用公款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被開除公職。2017年,張某出獄後卻突然發跡,搖身一變,成為多家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然而,在這起涉案金額達2。7億元的製售偽劣成品油案案發後,張某面對訊問卻始終保持沉默,拒不認罪。面對“零口供”困局,浙江省杭州市檢察院運用大資料揭開了真相,並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今年5月,杭州市中級法院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1。3億元;判處戴某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1000萬元。同時,法院判令張某向公益訴訟起訴人杭州市檢察院交付賠償款107萬餘元,戴某在90餘萬元內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張某、戴某提出上訴。近日,浙江省高階法院作出裁定,維持一審判決。

打破辦案困局,大資料立功了

資料“開口說話”

2017年,出獄後的張某在多個偏遠地點放置油罐充當油庫,以能源科技公司、加油點等名義從多地購買導熱油、工業白油等油品,並招攬多名員工,疑似混油後冒充國家標準車用柴油對外銷售。

針對這一反常現象,行政執法部門早在2019年就對張某開展了多部門聯合專項整治行動,卻撲了一場空。2020年,公安機關周密佈網,終於從張某處查扣未銷售油品400餘噸,從二級經銷商處查扣油品10餘噸。這些被查扣油品的平均硫含量超過標準值的16倍,但貨值卻只有100餘萬元。隨後,公安機關找到了部分下家,根據他們的指認和提供的轉賬憑證等證據,在2020年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時,將銷售金額鎖定為2000萬元。

現場查扣的電子賬目有銷售金額、數量、時間,唯獨沒有銷售類目,只有一個“油”字,沒頭沒尾,指向不明。看著語焉不詳的電子賬目,檢察官認為背後還有尚未查清的貓膩。

經檢察機關協調,9部手機留存的127。9G、824萬條微信聊天記錄,在技術部門的支援下被成功恢復。電子證據清楚地顯示張某及員工聯絡上家採購、拉攏下家銷售、指使送油工逃避檢查、腐蝕公職人員等往來細節。“我就是調油的,主要做國六(燃油的一種型別)”“去年基本每天幾車,今年拿的少了”“有檢查,讓送油工避一下”“混油比例很講究的,加點綠粉,綠油油的更好賣”“我做的國六質量和加油站的一樣”……這些證據真實、客觀地再現了製售偽劣成品油的全過程。

重返犯罪現場

2021年3月,為了進一步調查核實混油和生產的細節,檢察官會同公安幹警再次來到張某儲油、混油的主要作案地某油庫復勘現場,發現此處有大片空地及一排三層平房,遠離市中心,平時人煙稀少,非常隱蔽。透過無人機實景拍攝,辦案人員看到13個油罐,有10個橫放在後院山腳下、隱藏在雜草中,2個豎立、1個橫放在前院空地上,油罐與油罐之間使用皮管連線,用閥門控制油品進出。

辦案人員想到,在前期取證過程中,有人提到“不同品質的油品放置於不同油罐,油罐之間以編號進行區分,從而指使他人將不同油罐中不同品質的油按比例混合、調色”,此種做法在調查中得到了印證。原來,在某油庫的空地下方,還埋有地下管道。不同品質的油品在後院橫放的油罐中混合後,透過地面深處流入前院豎立的油罐中,再透過改裝過的油罐車運往張某實際控制的民營加油站和其他油庫。

與此同時,審計機關統計出了購銷發票不一致的異常情況,並篩選、整理出了電子賬目中記載的銷售價格。檢察官補充調取了中石化公司同期柴油的批發價格,發現電子賬目記載的銷售價格遠低於批發價,這也印證了張某低價銷售的成品油系偽劣柴油。

在運用大資料取證、現場實地調查並聽取專業審計意見後,檢察官結合其他在案證據,架構出了完整的證據體系,將張某的銷售金額從2000萬元提高至2。7億元。

打破辦案困局,大資料立功了

揪出漏網之魚

這麼大額的生意,光靠一個人完成得了嗎?在案件辦理過程中,檢察官發現,張某公司的前股東戴某需要重點關注。

戴某實際運營一家貨運公司,旗下有幾輛載重貨車。2017年5月,戴某開始在張某處購買柴油,兩人逐漸相識。張某稱自己受過刑事處罰無法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便提議與戴某合作開公司,由戴某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2017年7月,戴某投資30萬元入股,佔10%股份。2020年2月,戴某撤股,並在8個月後落網。但因當時在案證據僅有她本人供述,無其他證據印證,戴某被取保候審。

面對檢察官的訊問,戴某開始辯稱自己就是打雜的,不管事。但透過深入訊問,檢察官敏銳地捕捉到翻供跡象,於是透過全程同步錄音錄影固定證據。

檢察官充分行使自行補充偵查權,從早期進入油庫工作的員工入手開展調查,用22份相關證人證言對證據進行補強。“有天晚上我看到她在調色,她還叫我不要說出去”“她是按照實際考勤給我算工資的,有幾次我們還因為金額不對起了爭執”……證人證實,戴某參與了混油、調色、管理公司財務等工作。在眾多環環相扣的言詞證據面前,戴某的辯解不攻自破。

2021年5月,該院督促公安機關追加逮捕了戴某,認定其參與的銷售金額為2。4億元。隨著其餘10餘名涉案人員被依法查處,以張某、戴某為首的生產、銷售偽劣成品油犯罪團伙被一網打盡。

深挖“保護傘”

燃油不達標,勢必增加機動車尾氣中PM2。5和硫化物的含量,進而加重空氣汙染。對辦案中發現的偽劣成品油硫含量超標的問題,杭州市檢察院刑事檢察部門第一時間將相關線索移送本院公益訴訟檢察部門,並委託浙江省生態環境科學設計研究院對生產、銷售偽劣成品油造成環境汙染的損害及侵權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的因果關係進行鑑定評估。結論顯示,該行為對大氣造成了嚴重汙染,對公眾身體健康及動植物、建築物等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損害,侵害社會公共利益。

2021年5月26日,杭州市檢察院對張某、戴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案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同年12月21日,杭州市中級法院組成7人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該案。杭州市檢察院派員出席法庭履行檢察職責。法院認可了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依法作出如上判決。

為何該犯罪團伙盤踞多年未被發現,整治行動也一度撲空?帶著這樣的疑問,檢察官全面審查梳理了相關證據材料,發現張某當年刑滿釋放後,依靠人脈資源實際控制了多個非法油庫及民營加油站,長期從事違法行當,在當地具有一定勢力。每次遇到檢查,總有人通風報信、從中周旋,助其金蟬脫殼。發現職務犯罪線索後,檢察官同步移送本院職務犯罪偵查部門和市紀委監察委。截至目前,已有3名公職人員被依法查處。

文/範躍紅 金晶 王安峰

編輯/倪家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