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犯人處決現場,和大清天壤之別

民國犯人處決現場,和大清天壤之別

刑罰理應由犯罪者自行承擔,然而在一些國家的封建社會,當罪名屬於通番賣國、欺君犯上、密謀造反等滔天死罪時,死刑的執行範圍往往擴大至犯人的親屬、朋友、鄰里,甚至互不相識的人也有可能受牽連最為典型的例子為中國戰國時代秦國商鞅開始推行的“連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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