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救“嘴笨患者”,“代吵架”包贏服務瞭解一下

近日一張“專業代吵服務”的聊天截圖在微信群流傳

拯救“嘴笨患者”,“代吵架”包贏服務瞭解一下

“普通話100元一次,包吵贏”

而貴州、四川、重慶的則不接單

商家調侃“吵不贏”

“代吵架”

可以透過電話、也可以簡訊

此外更是提供了方言服務

只不過需要加價

拯救“嘴笨患者”,“代吵架”包贏服務瞭解一下

代罵人服務在網路上興起

收費更是根據需求不同

幾十元到幾百元不等

且該服務並不在檯面上交易

而是透過客服引導

新增私人QQ號或微訊號

才能找到

罵人也能成為一項技能,甚至還能成為賺錢的工具,這不是電影才有的情節嗎?小編想提醒大家哦罵人一時爽但是代罵服務可涉嫌犯罪哦!

商家與買家之間的交易行為是一種合同關係,而這裡的代罵服務則是一種違反公序良俗的行為,應當屬於無效合同;另一方面,在這種服務下,商家與他人罵架,辱罵他人,進行人身攻擊,也涉嫌侵犯他人合法權益,如果存在頻繁撥打電話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甚至侮辱、誹謗他人的情況,則是違法行為,還可能構成辱罵罪,需要負擔刑事責任,如果以此牟利,其所得也屬於違法所得。

《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條

對承擔民事責任的公民、法人需要追究行政責任的,應當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對公民、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五)多次傳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資訊,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