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讓企業團建隨意“揉捏”員工

不能讓企業團建隨意“揉捏”員工

拉練式、強制式、填鴨式……花樣繁多的企業團建活動,常在實踐中走樣失範。記者近日對職工團建相關問題行了探訪,發現這項活動的暗傷很多。有的讓職工身心不適,有的侵犯了職工的多項權利。

團建是為了實現團隊績效及產出最大化,而進行的一系列結構設計及人員激勵等團隊最佳化行為。這對企業和員工來說都是好事。但在實踐中,一些企業的團建容易劍走偏鋒,讓人直呼辣眼睛。比如,有企業讓員工到街上與陌生人擁抱,讓員工只穿內衣褲爬行、走秀,美其名曰“消除員工羞怯心理”;有企業為訓練員工“放下身段”,讓其互鑽胯下;有企業要求員工當眾說隱私,理由是“一起丟過臉,以後才沒有隔閡”;有些員工甚至在團建中受傷、殞命……如此把團建變成鬧劇甚至事故,令人擔憂和憤怒。

企業應該如何團建,更多的是其內部的事情,其享有一定的自主選擇權,但這並不意味著可以為所欲為,隨意觸碰道德底線、法律紅線。在民法典中,公民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隱私權及尊嚴等一系列人格權都受到保護。從這個角度看,有些花式團建顯然有違法律要求和法治精神。同時,那些經常佔用休息日的團建,則涉嫌侵犯員工的休息權等。

無原則、無底線、不科學的團建,不僅可能塑造出畸型的團隊文化,而且可能引起員工的不滿,影響勞動關係和諧,進而影響企業的生存發展。

什麼樣的團建是企業和員工所需要的?或許可以有幾個標準。比如,團建的內容和形式要以員工為本,要確保活動內容適合員工身心基礎和價值觀念;要著眼於企業規劃目標,圍繞目標為團隊補短板;要積極向上,正面陽光,要有科學的效果評估機制,等等。

團建是用人力資源管理的方式推動企業邁向更高臺階的重要手段。企業要想把團建辦好,必須謹慎而為,以人為本,敬畏道德和法律,要讓健康、愉快、科學成為團建的關鍵詞。對一些奇葩、嚴重侵犯員工權益的團建,有關部門也應提高重視程度,該出手時就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