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進村屯 矛盾化解在基層

法官進村屯 矛盾化解在基層

日前,和龍市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長達六年的關於農村玉米加工不當得利糾紛案件,有效維護了原告的合法權益,並且幫原、被告雙方握手言和,彌補了朋友之間的裂痕。

案件回顧

2016年秋季,原告張某與被告崔某之間簽訂了一份玉米加工合同,雙方約定由張某出資收購玉米後交付至崔某,再由崔某加工玉米後交付給張某。但是讓人沒想到的是,崔某在沒有通知張某的情況下,私自處理了已加工完的玉米,兩人因此產生了矛盾。事後,張某也曾多次找到崔某索要玉米款項,但一直協商未果,張某無奈之下找到了和龍市人民法院求助。

法官進村屯 矛盾化解在基層

案件受理後,原告張某申請訴前保全在被告崔某處存放的150噸玉米,辦案法官在查閱卷宗後發現,被告崔某的住處位於偏僻的山溝裡,考慮訴前保全150噸玉米產生的交通運輸和保管等一系列費用,綜合判斷對雙方當事人都不利,且強制執行很可能導致雙方關係徹底破裂。

為讓這起案件能有個讓雙方都滿意的結果,辦案法官來到被告崔某處進行調查,瞭解有關情況。經過辦案法官與雙方的多次溝通,終於調解了矛盾,雙方握手言和,張某向法院申請撤回保全申請,兩人達成了和解。

法官進村屯 矛盾化解在基層

法官經過庭前調解方式處理此次糾紛,不但達到了“案結事了”的效果,而且原、被告之間又重新找回了彼此的信任和友誼。下一步,和龍市人民法院將繼續秉持司法為民的職責和初心,理論和實際相結合,力求把矛盾糾紛化解在民間、化解在訴前,為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貢獻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