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撞翻變道車”綁架道德和法律!

前不久,一條交通事故影片在網上熱傳並引起激烈討論。影片顯示,廣東東莞中堂大橋一輛大眾轎車強制變道,被一輛比亞迪撞翻。對於這起事故,輿論一波三折,討論的焦點在於比亞迪車主是否“故意撞車”。“你強行變道,我霸氣撞飛”、“胡亂變道,膽子不小,發生事故,該負全責”,很多網上輿論都替比亞迪車主說話。

警惕,“撞翻變道車”綁架道德和法律!

輿情發生逆轉的是“撞翻變道車”的車主在微信群發出了驚人之語,他說:“該大眾車已經是他撞的第7輛車,之前開比亞迪S6時,已經撞了2輛凱美瑞,2輛銳志,1輛CRV,1輛RAV4,全是完勝,沒有輸過一次。”隨後,東莞交警對這起事故的調查結論認定大眾車負全責,這更近乎為“馬路俠客”光榮加冕,一時“撞翻變道車”在網上似乎就成了英勇義舉和法律的代名詞。對此,如不加以引導,是十分危險的。

警惕,“撞翻變道車”綁架道德和法律!

先從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角度來分析“撞翻變道車”問題,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變道車輛必須避讓直行車輛,強行併線引發交通事故的,應承擔全部責任。通常情況下,這類事故變道車輛都是全部責任,但不代表直行車輛可以罔顧前車人身安全而“以暴制暴”。換言之,在風險因素瞬息萬變的馬路上,“撞翻變道車”的後果是不可掌握的。如果我們放縱了“直行可以撞變道”的邏輯,法律就算正義,也是面目猙獰的正義。當然,若是真的故意撞車,那就已經涉嫌其他犯罪了。所以從法律層面看,“撞翻變道車”只能是過失行為,任何宣揚快意或者加以報復的故意都是要負法律責任的,是必須被禁止的。

警惕,“撞翻變道車”綁架道德和法律!

其次從道德上來說,用關乎生命危險來懲戒野蠻變道者,顯然有悖人的道德。當地我們對不文明駕駛,不規範行車的強行變道者應該給予譴責,但在直行車道上行駛的車主也應給予一定的包容,也許人家有緊急特殊情況,也許人家技術不好等,忌與變道車“鬥氣”,否則最終受傷害的是雙方。所以我們對網上“撞翻變道車”的熱議要潑下冷水,要向有這種心念的人說不,要警惕“撞翻變道車”對法律和道德的綁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