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意外離世!公婆同為繼承人,為何就讓我一人還錢?

故事回顧:

劉芸與前夫2015年離婚,兒子張策歸劉芸扶養,2017年經朋友介紹,與孫墨林再婚。孫先生的愛人早年因病去世,多年來獨自扶養女兒孫娜。就這樣二人帶著各自的孩子,重新組建了家庭。2019年孫墨林突遭意外去世。丈夫的不幸離世,令這個脆弱的家庭接連遭受厄運。先是孫娜被公、婆接走,並表示以後就和爺爺奶奶生活在一起。其次是丈夫生欠有30萬元債務,債權人表示希望按期還錢。為還債務劉芸與公婆協商,表示自己、公公、婆婆、孫娜、張策都是繼承人。遺產有一套丈夫名下位於北京城區婚前的房屋,還有30餘萬元存款。劉芸的方案是,用存款還清債務,然後房產由五個人平分。公公、婆婆則表示反對,並拿出一份孫墨林生前所寫遺囑,內容是將房產全部留給女兒孫娜,日期是在他們再婚前一個月。看到丈夫生前立下的遺囑,劉芸倍感難過,當即向公婆表示,既然丈夫立下遺囑,那自己願意放棄繼承房子,但希望公、婆可以替自己償還丈夫所欠的債務。自己拿著存款和兒子搬離出去。在償還債務的問題上,劉芸和公、婆產生了爭吵,劉芸認為自己已經做了很大的讓步,總不能讓自己一個人欠款都還了吧!公、婆則表示,老兩口只想把房子留給孫女,債務問題不願幫助解決。在債務人多次上門催促後,劉芸只好一紙訴狀將公、婆和孫娜起訴到法院。

故事結果:

庭審中孫娜表示,自己已經認可了遺囑,同意將房產留給了孫娜。雙方都繼承了遺產,自己和兒子繼承的最少,所以要求對於三十萬元的債務,由公、婆和孫娜償還。公婆則表示,兩人的積蓄本就不多,房子雖然是孫娜繼承下來的,但孫娜今年才九歲,老兩口已經七十多了,房子輕易不能賣的。兩人每月退休金有限,撫養孫女已經很困難,再幫著還了債款,給孫女就剩不下多少現錢了。在法官多方的協調下,最終達成了調解協議,存款由劉芸、張策繼承,房屋由孫娜繼承,孫墨林生前所欠債務,劉芸、張策償還十萬元,公、婆和孫娜償還二十萬元。

律師分析:

本案中對於被繼承人生前的債務,若嚴格按照法律相關規定,應該先由法定繼承的財產,也就是孫墨林生前的三十餘萬元存款來償還。償還後若仍債務,則由遺囑繼承的財產,即孫墨林名下的房產來償還。萬幸的是經過法官的不懈努力,最終雙方在相互體諒下達成調解。

(以上人物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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