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患者膳食常規

膳食是病人攝取營養的主要途徑。根據人體的基本營養需要和各種疾病的醫療需要而制訂的醫院病人膳食,可分為基本膳食、治療膳食、特殊治療膳食、兒科膳食、診斷膳食和配方膳食等。各種膳食的食譜應按膳食常規要求進行設計和配製。

住院患者膳食常規

一、基本膳食

是醫院膳食的基礎,約50%以上的住院病人採用此膳食,大多數治療膳食都是在基本膳食上衍化出來的。

(一)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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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食

1、特點:本膳食與健康人飲食基本相似,每日供應早、午、晚三餐,每餐間隔4-6小時。

2、適應症:消化機能正常,無發熱者,疾病恢復期病人,體格檢查者等均可採用。

3、膳食原則:

(1)每日供給的營養素應達到我國成年人推薦供給量要求,蛋白質70-90克,總熱能2200-2600千卡,膳食配製應以均衡營養為原則。

(2)每日供給的食物品種不少於五大類,保持色、香、味、形俱全,以增進食慾。

(3)免用強烈辛辣刺激性的食品,油炸食品及不消化的食品應少用。

(二)軟飯

1、特點:介於半流至普食之間的一種飲食,每日除主食三餐外,另加一餐點心。

2、適應症:低熱,消化不良,急性腸炎恢復期,口腔疾病,老年人或有咀嚼障礙者。

3、膳食原則:

(1)肉、雞、菜等一切食物都應切小制軟。

(2)食物無刺激性易消化,主食以饅頭、爛飯、麵條、粥等為主。每日供給的營養素應達到或接近我國成年人推薦供給量。

(3)免用油炸的烹調方法,不用強烈刺激性調味品。選用含粗纖維少的蔬菜。不用或少用大塊的肉、禽、韭菜、豆芽、鹹魚、鹹肉和其他咀嚼不便的食物。

(三)半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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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流質飲食

1、特點:為流質至軟食或普食的過渡膳食,每日5-6餐,全日蛋白質50-60克,總熱能1500-2000千卡。

2、適應症:發熱,消化道疾病,施行手術後,咀嚼不便者。

3、膳食原則:

(1)採用無刺激的半固體食物,少量多餐,每餐食物的總容量為300毫升左右。

(2)各種食物均應細、軟碎、易咀嚼、易吞嚥。

(3)少量多餐,忌用粗纖維、粗糧、咀嚼吞嚥不便的食物。

(4)一般半流質膳食:食物稀軟、膳食纖維較少,根據病情和消化能力許可吃些軟葷菜、軟素菜及去皮軟水果等;少渣半流質膳食:比較嚴格地限制膳食中的纖維,除過濾的菜湯、果湯、果汁外,不用其他果菜。

(四)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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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點:食物為液體狀,熱能、蛋白質及其它營養素不足,只能短期1-2天使用,如需較長期進食流質,則應改用配方膳。

2、適應症:急性感染,高熱,大手術後,急性消化道炎症,吞嚥困難,重危病人。

3、膳食原則:

(1)所用的食物皆需製成液體或進口即能溶化成液體。

(2)每日供應6-7次,每次200-250毫升,總能量不超過1000千卡,特殊病人按營養師醫囑而定。

(3)避免過鹹或過甜。注意飲食中成酸食物和成鹼食物之間的平衡。

(4)根據病情不同,調整流質內容。在一般全流質之外,為了適應病情需要,醫院膳食中還設有清流質、冷流質、忌甜流質等。介紹如下:

A:清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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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點:是一種限制較嚴的流質膳食,不含脹氣食品,在結腸內應留最少的殘渣,比一般全流質膳食更清淡。服用清流質膳食,可供給液體及少量能量和電解質,以防身體脫水。

2)適應症:腹部手術後,由靜脈輸液過渡到信用全流質或半流質膳食之前,先採用清流質;用於準備腸道手術或鋇灌腸之前;作為急性腹瀉的初步口服食物,以液體及電解質為主,僅作為嚴重衰弱患者的初步口服營養。

3)膳食原則:不用牛奶、豆漿、濃糖及一切易致脹氣的食品,每餐數量不宜過多;所供能量及其他營養素均不足,只能短期內應用,長期應用易導致營養缺乏。

B:冷流質

1)特點:完全用冷的、無刺激性的流質食品。

2)適應症:用於喉部手術後最初一、二日,如扁桃體割除患者,上消化道出血患者也適用。3)膳食原則:不用熱食品、酸味食品及含刺激性食品,防止引起傷口出血及對喉部刺激。;

C:忌甜流質

1)特點:本流質膳食中的糖類以多糖類為主,忌用單糖濃縮甜食。

2)適應症:傾倒綜合徵、糖尿病患者。

3)膳食原則:流質內容應儘量減少糖類的食品,禁用濃縮甜食、果汁飲料等。可用蒸雞蛋、雞湯過籮粥、豆腐腦、稠米湯等。

二、治療膳食

(一)高蛋白膳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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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點:提高每日膳食中的蛋白質含量,佔總能量的15%-20%,以公斤體重計算,每日每公斤1。2-2克。

2、適應症:各種原因引起的營養不良,手術前後,貧血,結核病,低蛋白血癥。

3、膳食原則:

(1)供給充足熱能的基礎上,增加膳食中的蛋白質,每日總蛋白質供給在90-120克,但以不超過攝入能量的20%為原則。其中蛋、奶、魚、肉等優質蛋白佔1/2-2/3。

(2)對食慾良好的患者可在正餐中增加蛋、肉、奶等優質蛋白豐富的食物。

(3)對食慾欠佳的患者可採用含40%-90%蛋白質的高蛋白配方製劑,如酪蛋白、乳清蛋白、大豆分離蛋白等製品,以增加其蛋白質的攝入量。

(二)低蛋白膳食

1、特點:控制每日膳食中的蛋白質含量,以減少含氮的代謝產物,減輕肝腎負擔。在控制蛋白質攝入的前提下,提供充足的能量和其他營養素,以改善患者的營養狀況。要根據患者的病情個體化決定其蛋白質的攝入量,一般每日蛋白質總量在20-40克之間。

2、適應症:肝昏迷前期,急性腎炎,急、慢性腎功能衰竭。

3、膳食原則:

(1)視肝腎功能情況,確定每日膳食中的蛋白質量。

(2)每日膳食中的熱能應充足供給,鼓勵病人多食碳水化物,蔬菜及水果,必要時可採用純澱粉及水果食品以增加能量。

(3)腎功能不良者在蛋白質定量範圍內選用優質蛋白質,如雞蛋、牛奶、瘦肉,並可以適量採用麥澱粉來代替部分主食。

(4)肝功能衰竭患者應選用高支鏈氨基酸,低芳香族氨基酸以豆類蛋白為主的食物,要避免肉類蛋白質。

(5)維生素、無機鹽等營養素應充分供給。

(三)低脂膳食

1、特點:控制每日膳食中的脂肪攝入量以改善脂肪代謝和吸收不良而引起的各種疾患,根據患者病情不同,脂肪攝入的控制量也有所不同。一般可分為:一般限制、中度限制和嚴格限制。

2、適應症:急、慢性肝炎、肝硬化、胰腺炎、膽囊疾患、高血壓、冠心病、肥胖、高脂血症、與脂肪吸收不良有關的其他疾病如腹瀉等。

3、膳食原則:

(1)食物配製以清淡為原則。

10%-15%,多不飽和脂肪不超過7%-10%。

(2)一般限制——限制膳食脂肪總量,佔總能量的25%以下,不論其來源如何,不超過50克。如:高脂血症、高血壓、冠心病患者;B:中度限制——限制膳食的脂肪總量,佔總能量的20%以下,不論其來源如何,不超過30克。如膽囊炎的恢復期、脂肪吸收不良患者;C:嚴格限制——限制膳食的脂肪總量,包括食物所含脂肪及烹調油,不超過15克。如:急性胰腺炎、急性膽囊炎等患者。

(3)烹呼叫油限制使用,烹調方法以蒸、煮、燉、燴為主。

(4)禁用油炸食物、肥肉、豬油及含脂肪多的點心,少用全脂奶,可用脫脂奶及奶粉、蛋清、魚蝦禽肉類、鮮果蔬菜等。

(四)低膽固醇膳食

1、特點:在低脂膳食的前提下,膽固醇每日控制在300毫克以下

2、適應症:高脂血症、膽結石、高血壓、冠心病患者等。

3、膳食原則:

(1)控制總能量攝入,使其體重控制在正常範圍內。

(2)控制脂肪總量,在低脂肪膳食的基礎上,減少飽和脂肪酸的攝入,限用膽固醇高的食物如蛋黃、豬腦、動物肝、腎及魚子、蟹黃等。

(3)在烹呼叫油中,多選用茶油等含單不飽和脂肪酸含量高的油脂,有助於調整血脂。

(4)多用香菇、木耳、海帶、豆製品、橄欖菜等利於調節血脂的食物,適當增加膳食纖維的含量,有利於降低血膽固醇。

(五)低鹽膳食

1、特點:控制鹽量,全日供鈉量不超過2000毫克。

2、適應症:心力衰竭、高血壓、急性腎炎、妊娠毒血症、各種原因引起的水瀦留患者。

3、膳食原則:

(1)每日膳食中的食鹽含量不超過3克,具體根據病情確定每日膳食中的具體含鹽量。如腹水明顯者1克/天,一般高血壓3克/天。

(2)烹飪中用的食鹽,在食物準備和烹調前應用天平稱量後,再加入食物中,為了調劑口味,亦可用糖醋烹飪。

(3)已明確含鹽量的食物先計算後稱重配製,其它營養素按正常需要供給。

(4)禁用一切鹽醃食物,如鹹鴨蛋、皮蛋、醬菜等,免用含鹽量不明的食物和調味品。

(六)無鹽膳食

1、特點:膳食在烹調中免加鹽、醬油和其他鈉鹽調味品,全日供鈉量在1000毫克以下。

2、適應症:同低鹽膳食,惟症狀較重者。

3、膳食原則:

(1)一般只以短期使用。

(2)禁用一切含鹽食物及醃製品。在膳食配製過程中禁用食鹽和高鹽調味品。

(3)使用期間觀察病人血鈉,以防低鈉血癥。必要時可用少量鉀鹽醬油代替食鹽。

(七)少渣膳食

1、特點:限制膳食中的粗纖維,減少膳食纖維總量,其目的是減少對消化道的刺激,減少糞便的數量。

2、適應症:腹瀉、腸炎恢復期、傷寒、肛門腫瘤、咽喉及消化道等手術、消化道出血、食管靜脈曲張、結腸過敏。

3、膳食原則:

(1)一切食物均需切小制軟,蔬菜類去粗纖維後製成泥狀,同時給予低脂膳食。

(2)主食宜用白米白麵等細糧,禁用各種粗糧、大塊的肉、油炸食物、強烈的調味品、整粒的豆、硬果、多纖維的蔬菜水果,如:芹菜、豆芽、豆苗、韭菜、菠蘿等。

(3)少量多餐,根據病情進食少渣半流或軟飯。

(八)高纖維膳食

1、特點:增加膳食中的膳食纖維,每日膳食纖維總量不低於25克,目的以增加糞便體積及重量、刺激腸道蠕動、降低腸腔內的壓力,增加糞便當膽汁酸和腸道有害物質的排出。

2、適應症:便秘、糖尿病、肥胖病、肛門手術後恢復期、心血管疾病等患者。

3、膳食原則:

(1)在普通飯基礎上,增加含粗纖維的食物,如粗糧、麥麩、豆芽、芹菜、韭菜等食物。

(2)鼓勵病人多飲水,每天至少喝6-8杯水,空腹可飲用淡的鹽水或溫開水,以刺激腸道蠕動。

(3)少用精細食物,不用辛辣調料。

(4)如在膳食中增加膳食纖維有困難時,也可在條件許可下采用膳食纖維商業配方。

(九)高能量膳食

1、特點:每日供給的能量每公斤體重在35千卡以上,總能量在2000千卡以上,滿足營養不良和高代謝病人的需要。

2、適應症:體重過低、貧血、結核病、傷寒、甲亢、恢復期病人。

3、膳食原則:

(1)在均衡膳食的原則下,鼓勵患者增加食物量。儘可能配製容易引起患者食慾的菜餚。

(2)除正常膳食餐外,可另行配製能量代謝高的食物或以加餐的方法提高能量的供給量。

(3)對胃納欠佳者,可用部分配方營養劑來增加總的能量和相關營養素的攝入量。

(十)產後膳食

1、特點:高熱能、高蛋白、多用湯類。

2、適應症:乳母。

3、膳食原則:

(1)足夠的熱能供給足量的蛋白質,鈣磷鐵銅等礦物質和微量元素,以及維生素。每日供給蛋白質100-120克,脂肪80-90克,碳水化合物400-500克。

(2)足量水分。除三餐主食外,增加湯類1-2次。

(十二)低碘膳食

1、特點:每日碘攝入量不超過50微克。

2、適應症:甲狀腺腫。

3、膳食原則:

(1)避免或少吃含碘豐富的食物,如海產品。

(2)不用加碘鹽及禁飲用高碘水。

(十三)素食

1、特點:禁用一切葷食。

2、適應症:佛教、重症高血壓、高血脂等。

3、膳食原則:

(1)保證熱能供給量,選用植物蛋白及植物油,多吃水果、新鮮蔬菜、豆類及豆製品食物。

(2)禁用動物食品及動物油,單獨烹調。

(十七)回族膳食

1、特點:禁止用豬肉類食品

2、適應症:回族

3、膳食原則:

(1)忌用豬肉、豬內臟及豬油類製品。

(2)選用羊、牛、雞、魚等葷菜,蔬菜全可選用,根據病人飲食習慣訂食譜,炊具要專用。

三、特殊治療膳食

(一)糖尿病膳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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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點:營養膳食治療是糖尿病最基本的治療措施,其他的治療方法均必須在飲食治療的基礎上實施。透過飲食控制和調節,可以起到保護胰島功能;控制血糖、血脂;預防和延緩併發症的發生;供給患者合理營養;提高患者生活質量的目的。

2、適應症:各種型別的糖尿病。

3、膳食原則:

(1)根據病情及病人的身高、體重、年齡、性別、血糖、尿糖及有無併發症等病理生理情況和其勞動強度、活動量大小等因素計算熱能需要量,總能量以維持理想體重低限為宜。

(2)碳水化合物供給量宜佔總熱能的50%-60%,以複合碳水化合物為主。

(3)脂肪佔總能量代謝的20%-25%,或按每日0。8-1。0克/公斤體重供給。其中多不飽和脂肪酸、單不飽和脂肪酸與飽和脂肪酸比值為1:1:0。8。膽固醇小於300毫克。

(4)蛋白質宜佔總能量的12%-15%,成人按每日1克/公斤,凡病情控制不滿意,易出現負氮平衡者按1。2-1。5克/公斤體重供給。動物蛋白質應不低於30%,並應補充一定量的豆類製品。

(5)多供給含膳食纖維豐富的食物,每日總攝入量應在20克以上。

(6)供給充足的維生素和無機鹽。適量補充B族維生素和維生素E,鈣、硒、鉻、鋅等無機鹽和微量元素應充分供給,食鹽不宜過高。

(7)合理安排餐次。每日至少三餐,定時、定量。餐後血糖過高的可以在總量不變的前提下分成4餐或者5餐,注射胰島素或口服降糖藥時易出現低血糖,可在兩餐中加點心或睡前加餐。

(8)計量控制糖尿病膳食:應根據總能量計算出的食物量,按計劃食譜在烹調前稱重後配製,並要密切觀察治療效果,及時調整飲食配方。

(8)特殊情況下糖尿病膳食

1)妊娠糖尿病:妊娠期前4個月營養素供給量與正常人相似,後5個月需要量每天增加能量200千卡,蛋白質在原供給量的基礎上,孕早期、孕中期和孕後期每天分別增加5克、15克、20克。

2)糖尿病腎病:能量的供給應能滿足機體需要,蛋白質根據尿量、尿蛋白丟失情況及腎功能損害的嚴重程度來決定供給量。腎衰早期0。8-1克/公斤,血尿素氮大於25mmol/L者,0。5克/公斤或全日30克左右,以蛋、乳、瘦肉等動物性蛋白質為主,也可用麥澱粉製品。必要時補充腎病氨基酸。

3)急重症的糖尿病:按醫囑給予流質或半流質。進食量少者可補充適量甜食以滿足能量和碳水化合物的需要。凡不能正常進食者,應從腸外或腸內營養支援以滿足營養需要並預防酮症出現。

4)酮症酸中毒昏迷時的飲食:除臨床靜脈補液外應按醫囑管飼糖尿病配方膳食,等病情好轉後可用糖尿病半流質或普通膳食。

(二)低嘌呤膳食

1、特點:限制膳食中嘌呤的攝入量在150毫克/天,調整膳食中食物配比,增加水分的攝入量以減少食物性的尿酸來源並促進尿酸排出體外,防止因飲食不當而誘發急性痛風的發作。

2、適應症:急、慢性痛風;高尿酸血癥;尿酸性結石。

3、膳食原則:

(1)適當控制能量,以使體重控制在理想體重的下限,一般每日為1500-1800千卡。

(2)適量的蛋白質:按理想體重每日為1克/公斤。全日50-65克,以穀類和蔬菜為主,選用含嘌呤低的白米、富強粉等。優質蛋白質選用不含或少含核蛋白的奶類、蛋類、乾酪等。限制肉類、魚、蝦、禽類等食物。

(3)脂肪要減少,每日供給量按理想體重0。8克/公斤/天。

(4)維生素及無機鹽:宜供給充足B族維生素和維生素C。痛風患者易患高血壓和高脂血症等,食鹽每日2-5克為宜。

(5)多飲水分:無腎功能不全時宜多喝水。每日入液量保持在2000-3000毫升,以增加尿酸的排出。

(6)不用食物:腦、肝、腎等動物內臟、鳳尾魚、沙丁魚、肉汁、雞汁等含嘌呤高食品。

(三)麥澱粉膳食

1、特點:本膳食是以麥澱粉為主食,部分或者全部替代穀類食物以減少體內含氮廢物的積累,減輕肝腎負荷,給予患者在肝腎功能允許攝入的限定數量的優質蛋白質,改善患者的營養狀況,使之接近或達到正氮平衡,糾正電解質紊亂,維持病人的營養需要,增加機體抵抗力。

2、適應症:肝功能衰竭、肝昏迷前期;急性腎功能衰竭;慢性腎功能衰竭。

3、膳食原則:

(1)能量要充足。如食物量不能滿足能量需要時可以考慮以膳食補充劑或腸外營養的方式提供能量。

(2)蛋白質:根據腎功能受損的程度來確定蛋白質的攝入量。輕度受損,每日0。7-1。0克/公斤或按40-60克/日,中重度受損每日0。4-0。6克/公斤或按30-40克/日,如系兒童每日蛋白質不低於1克/公斤;其中優質蛋白質要佔50%以上。

(3)鉀與鈉:應根據血鉀、血鈉變化調整鉀和鈉的攝入。

(5)鈣、鎂、磷:當病人出現低血鈣、高血磷時,膳食中適當補充含鈣豐富的食物,注意限制磷的攝入量,每日700-800毫克。合併高鎂血癥時,應限制鎂的攝入量。

(6)水分:水的攝入量視尿量和嘔吐、腹瀉等情況來全面考慮,必要時要控制水分的攝入。

(7)注意補充B族維生素和維生素D,但不適宜補充過多的維生素C和維生素A。

(8)不用或少用的食物:幹豆類、含膳食纖維高的食物,辣椒等刺激性的調味品。

(四)急性腎功能衰竭膳食

1、特點:急性腎功能衰竭以急性迴圈衰竭為主,急劇發生腎小球濾過率減低和腎小管功能降低為主。合理膳食能有益受損傷腎功能的恢復,維持和改善病人的營養狀況。

2、適應症:急性腎功能衰竭患者。

3、膳食原則:

(1)能量:少尿期碳水化合物應占總能量的85%。每日35-40千卡/公斤體重,以麥澱粉膳食為主。恢復期每日30-35千卡/公斤體重。當進食量少時可用腸外補充營養。

(2)蛋白質:少尿及無尿期應嚴格限制蛋白質的攝入量。當少量排尿,病情有好轉時,每日可攝入16-20克高生物價蛋白質。多尿期氮質血癥減輕時,每日蛋白質0。5-0。8克/公斤,約45克。恢復期每日蛋白質1克/公斤體重。

(3)鈉:少尿及無尿期水腫明顯,或高血壓嚴重每日鈉攝入量控制在500毫克。多尿期按每排1000亳升尿,補充氯化鈉2克。

(4)鉀:少尿及無尿期應嚴格控制鉀的攝入。多尿期應多食富含鉀的新鮮水果、蔬菜等。鈉、鉀的供給需結合血鈉、血鉀化驗結果來調整。

(5)水分:少尿及無尿期應嚴格限制水分,每日500毫升。如有發熱、嘔吐及腹瀉時,可酌性增加飲水量。

(五)腎透析膳食

1、特點:血透或腹透均為清除體內代謝毒性產物的方法,但也相應增加了組織蛋白及各種營養素的丟失。膳食營養補充應結合透析方法、次數、透析時間、消耗程度及病情而定。

2、適應症:血液透析,腹膜透析。

3、膳食原則:

(1)血液透析

1)蛋白質:凡進行定期血液透析的病人每日至少攝入50克蛋白質。若每週進行30小時血液透析時,膳食中蛋白質可不予限量,其中優質蛋白質應占50%以上。

2)能量:每日應供給30-35千卡/公斤體重,凡超重及體重不足者,應結合具體情況減少或增加能量。

3)鈉和鉀:鈉一般限制在1500-2000毫克/天。少尿時應嚴格限制鈉鹽的攝入。每日鉀攝入量為2030毫克,還應根據病情變化補鉀。糖尿病腎病患者透析時,更要慎重控制鉀攝入量。當尿量大於1000毫升時,不須再限鉀。

4)磷和鈣:應結合血液化驗結果調整,必要時可適量補充鈣劑和維生素D以預防血磷過高。

5)脂肪和碳水化合物:腎衰病人常伴有高甘油三酯血癥和高血糖,所以脂肪的攝入量不宜過高,脂肪應占總能量的30%左右,並避免攝入過多的含糖食品。

6)維生素:除膳食中攝入外,還應口服維生素製劑。如維生素B族、葉酸、吡哆醇等。

7)水分:一般每日不少於1000毫升,或按前一日尿量再加500毫升。

(2)腹膜透析

1)蛋白質:每日1。2-1。5克/公斤,優質蛋白質佔60-70%。

2)能量:每日35-45千卡/公斤體重。

3)鈉和鉀:鈉每日攝入2000-3000毫克;鉀每日攝入量2925-3500毫克,亦可結合血檢驗結果調整用量。碳水化合物、脂肪、維生素、鈣、磷及水分與血透相同。

4、食物選擇

(1)可用食物:蛋、奶、瘦肉、穀類、蔬菜類、結合病情決定供給量。

(2)少用食物:食鹽、果汁及含鉀豐富的蔬菜和水果;

(3)忌用食物:幹豆類、動物脂肪、帶刺激性的食物。

(六)肝功能衰竭膳食

1、特點:肝功能衰竭時病人血漿中支鏈氨基酸明顯下降,但芳香族氨基酸則明顯升高。透過供給高支鏈氨基酸低芳香族氨基酸的低蛋白膳食,有助於血漿氨基酸譜恢復正常。

2、適應症:肝性腦病,肝功能衰竭。

3、膳食原則

(1)蛋白質:有輕度或中度血氨增高而無神經系統症狀時,可用低蛋白膳食,每日蛋白質0。5克/公斤,等病情好轉,每日蛋白質可增加至0。8克/公斤;血氨明顯增高同時存在神經系統症狀,給予完全無動物蛋白質的膳食,每日蛋白質<20克。病情好轉時,可選用少量乳類蛋白,以後視病情適量增加,每次增加量低於10克。每日總量不得超過0。8克/公斤;病情反覆時,更應嚴格地限制蛋白質。

(2)能量及碳水化合物:能量每日宜不低於1800千卡,其中碳水化合物400克左右,肝昏迷患者應用管飼低蛋白飲食。

(3)脂肪:每日30-40克,必要時可採用脂肪乳劑。

(4)水及電解質與酸鹼平衡:限制鉀、鈉或補充應結合血檢驗結果、有無腹水及嚴重程度、排尿量、體重變化等加以調整。如需限水者,可用濃縮食品。肝功能衰竭常易發生鋅、鎂、鈣、鐵等的缺乏,應根據臨床血液檢驗指標給予補充。

(5)維生素:注意多種維生素的補充。

(6)給適量質軟而無刺激性的膳食纖維。所有新鮮蔬菜及去皮水果應切碎煮爛,並應除去粗糙纖維。

(7)少量多餐。每日4-6餐,每次攝入量不可過多。

(8)必要時可用肝衰專用要素配方膳。

4、食物選擇:乳類、蛋類產氨少於肉類可限量食用,植物性食品含蛋氨酸低可適當食用。魚肉和雞肉所含支鏈氨基酸比畜肉多,可酌量採用。忌用食物:肉類、油煎炸的、粗纖維多的、堅硬的、刺激性強的、帶刺多的魚類及帶碎骨的禽類等。

(七)管喂膳食

1、特點:是一種由多種食物混合製成的流質狀態的膳食,具有充分而適當的營養,粘稠度適宜,便於透過管子飼餵,是供給不能口服食物病人的一種營養全面的腸道營養膳食。

2、適應症:

(1)不能自口中進食,需用管喂方法來維持營養的患者,如咀嚼吞嚥困難,食管、胃手術後或食管粘膜被強鹼損傷、顏面燒傷等。

(2)嚴重昏迷、失去知覺如腦外傷、腦血管意外、腦腫瘤患者。

(3)病人急需增進營養,但口服食物又不能滿足營養需要時,如嚴重燒傷、腫瘤切除後採用化療的病人等。

3、膳食原則:

(1)管喂部位:通常有鼻胃管餵養、胃造口餵養、空腸造口餵養等。

(2)食物內容成流質狀態,其稠度要易於透過管子,便於飼餵。

(3)管喂膳食營養要充分、平衡。液體總量要適當,必要時在管喂膳食之外,適當補充水分,防止水分不足。

(4)管喂膳食在製備、輸送、儲存及飼餵的每一過程中,都必須嚴格遵守衛生要求,保證衛生安全。24小時內未用完部分應棄掉。

4、管喂膳食的內容:有自制的混合奶或勻漿膳、或市售配方(非要素膳)。

5、要素膳:是單體物質如氨基酸、葡萄糖、脂肪、礦物質和維生素的混合物,並經胃腸道供給。要素膳既能為人體提供必需的能量及營養素,又無需消化即可直接或接近直接吸收和利用。

(1)要素膳的基本組成

1)氮源:L-氨基酸、蛋白質完全水解物或蛋白質部分水解物。

2)脂肪:紅花油、葵花子油、玉米油或花生油。

3)糖類:葡萄糖、雙糖、葡萄糖低聚糖或糊精。

4)維生素和礦物質。

(2)要素膳的特點:營養全面,所含各種營養素可滿足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入量標準;無需消化即可直接或接近直接吸收;組成成分明確,便於根據病情需要調整營養素構成;不含殘渣或殘渣極少數;不含乳糖,適用於乳糖不耐受者;口味較差,適於管飼輸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