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遲要割上千刀,如何能保證犯人不斷氣?古人想了一個辦法

大家都知道,中國古代的刑罰是比較重的。稍有不慎,就會被判處死刑。而古代的死刑也是種類繁多,包括凌遲、斬首、絞、賜死、棄市、車裂等。在諸多的死刑中,凌遲是最讓犯人感到恐怖的一種。因為這種死刑讓犯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活活被折磨而死。而凌遲需要割上千刀。如何保證犯人在這個過程中不斷氣呢?古人想了一個辦法。具體如何操作呢?咱們接著往下看。

凌遲要割上千刀,如何能保證犯人不斷氣?古人想了一個辦法

《遼史·刑法志》

凌遲的出現

中國死刑也是一個不斷髮展的過程,隋朝時,將“笞、杖、徒、流、死”定為五刑。唐朝延續了這一制度,並減輕了刑罰。而將凌遲作為正式的刑罰,則是在五代時期。陸游說:“五季多故,以常法為不足,於是始於法外特置凌遲一條。”可見,凌遲是作為補充法出現的。宋朝時,凌遲之刑持續擴張,但並未出現在刑律中。“凌遲”二字作為一種肉刑的名目,最早出現在《遼史·刑法志》中。

明朝法律明確將凌遲作為死刑之一,並對劊子手有嚴格的要求。在行刑的過程中,一刀不能多,一刀不能少。在行刑完畢後,要出現一副完美的人體骨架。比如明朝大太監劉瑾,因為意圖謀反,所以被明武宗朱厚照判處凌遲,給他定的刀數是3600刀。要在3600刀割完前保證劉瑾不斷氣,這可是個技術活,對於劊子手來說非常有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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劊子手

劉瑾受刑過程

據當時監刑的張文麟記載,劊子手在給劉瑾開刀後,每十刀歇一下,同時大喝一聲,防止劉瑾因受不住疼痛暈了過去。在第一日,按例先剮三百五十七刀,從胸膛左右處開刀。剛動刀時,會有少量血流出,再動刀時便不再有血。坊間傳言,人在受驚時,血會流入小腹和小腿肚,等剮完其他地方再開膛破肚時,血就會從肚中流出。

到了晚上,劉瑾被押回順天府宛平縣衙,然後替他解開身上的繩子,他還吃了兩碗白粥。第二天,劉瑾再次被押到刑場。為了防止他叫喊,劊子手將麻核桃塞進他的口中。最終,劉瑾被凌遲了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氣絕身亡。雖然沒有達到預定的刀數,但這三千多刀也讓劉瑾備受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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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瑾

清朝“八刀刑”

而到了清朝時期,凌遲之刑被髮展得更加完善,劊子手甚至發明了“八刀刑”處決。而所謂的“八刀刑”,其實是劊子手利用一簍編上號碼的鋒利刀具進行的行刑過程,如第一刀,切胸口(從左側開始);第二刀,切二頭肌。第三刀,切大腿;第四刀和第五刀,切手臂至肘部;第六刀和第七刀,切小腿至膝蓋;第八刀,梟首。切下來的身體部分放簍子裡,頭顱則公開示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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劊子手

那古代什麼人才會被判凌遲呢?主要有三種類型的犯罪會被處以此刑。第一種,謀逆君主之罪,如重大暴動、叛國、謀取皇位等。第二種,倫常之罪,如子女謀害父母、弟幼謀害兄長,妻子謀害丈夫、奴僕謀害主人等。第三種,兇殘與不人道之罪,如肢解他人屍體、殺害同一家族三人以上、幫派組織製造恐怖等。所以一般不是罪大惡極,不會被處以極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