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讓你重回到十八九歲的年紀你會轟轟烈烈地愛一場麼?

如若讓你重回到十八九歲的年紀你會轟轟烈烈地愛一場麼?

十八、九歲,驛動的年齡,懵懂的歲月,想過轟轟烈烈地愛一場,想過平平淡淡的過一生,無奈,卻被學習的枷鎖死死地捆著,於是,有兩個字,決心不提。

漫遊著,在漫無邊際的學海里,徘徊著,在課堂與家庭間。日復一日重複著幾乎相同的動作——聽課,做題,吃飯,睡覺。想偶爾的抽身,放鬆一下被壓抑到快崩潰的神經,換來的只是父親的不滿和母親的抱怨。

學校真是奇怪的地方,在老師一再強調男女生關係的情況下,照樣能看到出雙人對的叛逆的同學們。於是,在戀愛大潮的推動下,我找了個女友,發現這並不難,日子還過得愉快了許多,寂寞的時候至少有人陪伴。但不久就分手了,沒什麼原因,就是分手。朋友問我:“你認為你得到真正的……”“不要問我這樣的問題,往事只是往事,我不是個戀舊的人。”我打斷了他的話。

如若讓你重回到十八九歲的年紀你會轟轟烈烈地愛一場麼?

真的嗎?我自己都不知道。是看破?還是麻木?

書還是要讀的,於是又開始重複同樣的動作——聽課,做題,吃飯,睡覺。

慢慢的,你會發現很多原本不知道的事:原來光線是會衍射的,原來遺傳的不一定是一樣的,原來《祝福》是魯迅寫的……看來要學的太多。

但人際交往總是要有的,特別是在這個情感特別外露的年代,於是,又認識了一個很優秀的女生。我們相處得很好,一切都似乎那麼自然,那麼和諧,直到她在冷淡了我1周後,對我說:“我愛上了別人。”

有點震驚,卻也在情理中,那麼平凡的我,那麼優秀的她,會愛上同樣華麗的他不足為奇。我一副坦然的樣子:“如果你覺得你和他在一起會快樂,去吧;如果你的愛註定要讓別人分享,我放棄這個權利。”

很自然的,分手了。

好友問我:“後悔嗎?”“為什麼?該後悔的是她。”

一切的海誓山盟隨著離開的事實瞬間消逝,不留一點的痕跡。

隨著學習壓力的加重,生活就更趨於簡單化,一些傷心的事也會隨著習題和筆芯慢慢被淡忘,只是身邊的人分分合合,紛繁複雜,我也就如同走馬觀花,把它當成過往雲煙。

如若讓你重回到十八九歲的年紀你會轟轟烈烈地愛一場麼?

突然發現好久不提那兩個字了,好友也問我:“怎麼,不找女朋友了?”我會故做深沉又帶有哲人氣質地告訴他:“女生,善變啊!”

很多時候,當你習慣了自己的生活,建立了自己的節奏,就會忽略或淡忘些什麼,不提起,也不會心生想念。

但這兩個字往往是生命的主題,就像出生和死亡一樣令人欣喜和恐懼。因為現在,的確沒有什麼可以令人相信了,有時,天長地久只是臨時的應酬,海誓山盟不過隨口的敷衍,你應該會發現,欺騙自己愛的人是多麼容易的事,於是,在不斷的欺騙與被欺騙中,日子在過,戀愛在談,同樣分手的結果也在不斷的發生。

我這個年齡,不該想那麼多,但的確想到了,於是決定,那兩個字,不提。

這是一篇筆者寫在十九歲時候的文字,那麼如果讓你重回到十八九歲的年紀你會轟轟烈烈地愛一場麼?

如若讓你重回到十八九歲的年紀你會轟轟烈烈地愛一場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