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老人未戴口罩與公交車司機發生衝突,搶奪方向盤致車輛失控

“他上前抓了司機的頭髮,搶奪方向盤,然後就撞車了。”

2

月3日,安徽滁州市琅琊區一輛公交車上,一名60歲左右的老人上車後被司機提醒戴口罩後,與司機發生爭吵,伸手抓了司機頭髮,還搶奪方向盤,隨後公交車撞進路邊一處商鋪,導致商鋪所在的平房垮塌,一名乘客被甩飛。車上包括司機在內的5人受傷,司機和爭吵男子傷勢較重,事發時屋內沒有人,只是近6萬元的貨物被埋在廢墟下。

安徽一老人未戴口罩與公交車司機發生衝突,搶奪方向盤致車輛失控

【葉律說法】

壞人變老了。只是因為沒有戴口罩被司機善意提醒,這個老人竟然惱羞成怒,抓司機的頭髮,還不顧公交車正在行駛,搶奪方向盤,最終造成人員受傷和財產損失,實在是太可惡了。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二規定了妨害安全駕駛罪:對行駛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駕駛人員使用暴力或者搶控駕駛操縱裝置,干擾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駛,危及公共安全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安徽一老人未戴口罩與公交車司機發生衝突,搶奪方向盤致車輛失控

涉事老人為了發洩對公交車司機的不滿,公然對司機實施暴力,搶奪公交車方向盤,使公交車脫離正常行駛,撞上路邊房屋,造成5人受傷和6萬元的財產損失,嚴重危害了公共安全,涉嫌妨害安全駕駛罪。

安徽一老人未戴口罩與公交車司機發生衝突,搶奪方向盤致車輛失控

涉事老人會不會因為年齡大而被從輕處罰呢?刑法

第十七條之一規定: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本案中的涉事老人不滿七十五週歲不會被從輕處罰。

安徽一老人未戴口罩與公交車司機發生衝突,搶奪方向盤致車輛失控

目前,警方已經介入調查,這位老人將要承擔法律責任。

——————————————

關注@葉帥浩律師,帶你看盡世間百態,避開法律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