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閱歷的人看不懂,一盤肉知人生百態

在中國古代尤其是唐代以前,雞鴨鵝這些禽類是不算肉類的。唐代有明規:御史出京,不可食肉。這是因為御史有著彈劾百官的權力,皇帝擔心御史到地方巡視,那些地方官會用好吃的肉討好御史,所以做出此規定。唐代一位叫馬周的御史出京巡視,就因為吃了雞肉被人給告了,唐太宗知道之後,笑道:“我禁的是吃肉,又不是禁止吃雞,雞鴨怎麼能算是肉呢?”可見,當時的社會上下,普遍不認為雞鴨是肉。那麼唐代以及更以前的人,他們眼中的肉是什麼呢?

沒有閱歷的人看不懂,一盤肉知人生百態

古代人眼中,真正的肉是指三牲。所謂三牲就是:牛、羊、豬。不過,這三大肉可有著很大的講究。早在西周時期,牛的地位就已經很高,《禮記》中明確記載“諸侯無故不殺牛”,縱是你諸侯割據一方帶甲百萬也不可隨意殺牛吃肉,老百姓這輩子恐怕更吃不到牛肉了。一直到了明代,吃牛肉才是一件合法的事情;豬,在古代亦稱為豕、豚、肫或彘彘,在宋代之前也是地位頗高的肉,鴻門宴上項羽賜給了樊噲一塊生豬腿,以表示對勇士的敬意,這說明了豬肉在當時擁有著相當的社會意義,到宋代的時候老百姓也可以買來嚐嚐了,當然了豬肉在宋代的流行還離不開大文豪蘇東坡為其做得那麼多“免費廣告”。

沒有閱歷的人看不懂,一盤肉知人生百態

羊肉在古代,一直以來都是百姓們吃不起的肉。到了宋代,從宋真宗到宋仁宗等皇帝都愛吃羊肉,在皇家的帶動下從百官到民間都以吃羊肉為榮。那時候能從吃肉就能判斷出身份地位,吃羊肉者不是達官顯貴就是富甲一方,吃豬肉者多半是平民或者軍人,吃牛肉者多半是土匪強盜或者農民軍(宋代擅吃牛肉者要服刑三年,所以百姓不吃牛肉)。據宋代筆記小說《東京夢華錄》記載,當時百姓每逢婚喪嫁娶等人生大事,家裡都需拿出一隻羊來招待鄰里,倘若拿不出羊以豬肉甚至雞鴨替之,則易遭鄉鄰恥笑,可見羊肉地位之高。

沒有閱歷的人看不懂,一盤肉知人生百態

值得一提的是,到了清代,豬肉地位又開始有所上升,御膳之中豬肉的佔比甚至一度達到了羊肉的三倍之多。

世事本就變化無常,不止人生如此,就連這口中的肉,也不免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