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警察網報道,春運期間,全國鐵路公安機關依法查處霸座佔座、高鐵吸菸、酗酒滋事等治安案事件1...
[檢視更多]2021新規出臺:出軌和非法同居的,將要承擔這些後果,你知道嗎?
最高法的意見是,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時,會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分清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家庭共同財產,堅持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尊重當...
[檢視更多]2021終於公開“出軌人”的懲罰,嚴重的會淨身出戶
這也意味著,即使不能證實對方有重婚或同居的行為,若對方有出軌、通姦、嫖娼、不正當交往等重大過錯行為,也能夠主張損害賠償,並實現這一目的...
[檢視更多]對法律一無所知的你,看到這裡賺大發了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和《零售商促銷行為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特價、打折商品一旦出現質量問題,消費者完全可以要求經營者退換貨物...
[檢視更多]為當網紅,河南男孩停車庫秀車技死亡,物業該賠多少?
記者陪同家屬找到物業辦事處並未聯絡到辦公人員,隨後諮詢河南一律師所陳運律師,律師稱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只有物業對孩子死亡存在過錯情況才應該承擔法律責任,而本事件中孩子因為拍攝短影片騎行山地車從臺階上摔下去,物業不存在過錯,依法不承擔法律責任...
[檢視更多]注意,村委換屆!村支書、村主任選舉!重要訊息,農民要了解!
將村幹部任期延長至5年關於國度的三農政策,村幹部要落到實處,要制定出一些開展規劃,堅持不懈地去執行,這樣才會有效果,以前的時分,由於村幹部任期只要3年的時間,招致有些工程還未完成,村幹部就面臨新一輪的選舉,這必然會影響到村幹部的積極性,正因...
[檢視更多]2021確定離婚增加“新程式”,已經開始實施,你準備好了嗎?
這一新程式來源於《民法典》,所謂冷靜期,指的是男女雙方自離婚申請之後,要經過30日,雙方未共同到婚姻登出機關申請發放離婚證的,視為撤回離婚登出申請...
[檢視更多]孩子的壓歲錢,父母能花嗎法律這樣規定!
家長也別擔心,《民法典》還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的行為也要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
[檢視更多]“提前還房貸”注意了:新規下,今年起,儘量不超過“這個期限”
《民法典》第366條規定,房主可以根據約定或者遺囑,為自己名下的房子,給居住權人設立居住權,居住權人有權對他人的住宅,享受佔有和使用的權利...
[檢視更多]福建東山:“四個一”進軍營 駐島官兵權益有保障
在全省率先成立的縣軍地司法協作訴非聯動中心充分發揮作用,精心組織挑選了一批業務精、素質高、服務好的法律援助工作者,到駐地部隊開設法律講座,重點對憲法和新頒佈的民法典進行深入的分析和講解,對擁軍優屬政策進行釋疑說明,引導官兵透過法律途徑維護軍...
[檢視更多]“人死債消”江西男債主去世,債務人得知後拒向其妻兒還錢
有的債務人認為是可以的,甚至把這件事當成漏洞,一旦債權人死了,就會以“人死債消”為由拒絕還錢,說什麼“錢不是欠的你,你有本事叫他活過來討債”之類的話,由於乍一聽似乎確實有幾分道理,往往很多人拿這種人沒辦法,莫小蘭(化名)就快被白小丁(化名)...
[檢視更多]實用乾貨:12張思維導圖精選彙總,值得法律人收藏
思維導圖2:民間借貸借款期內利息及逾期利率的確定規則(2020年第二次修正)導圖關鍵詞:民間借貸 利息 逾期利率思維導圖3:遺產繼承中的遺囑執行人與遺產管理人導圖關鍵詞:民法典 遺產 繼承 遺囑執行人 遺產管理人思維導圖4:最高法院關於審理...
[檢視更多]各位女神,節日快樂!聊聊女神在婚姻家庭生活中的幾項重要權益
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一審時被告未基於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
[檢視更多]當婚姻已無退路時,你應該知道的那些事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檢視更多]2021年一律按照新規辦:離婚房子不再各分一半?鬧也沒用,來看看
《民法典》規定,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判決...
[檢視更多]婚姻法:這3種人將被禁止離婚!
今天王律師要和大家分享的就是:以下這3種人,去起訴離婚的話會受到一定的限制,也就是說根據法律規定,這3種人去起訴離婚法院是不予受理的...
[檢視更多]離婚需要“冷靜期”嗎?
雖然網上對於“離婚冷靜期”一片反對聲,但筆者認為這對於那些在家庭生活中處於劣勢地位,例如無收入的全職家庭主婦、年邁需要對方扶養的老人等,都具有保護作用...
[檢視更多]【微普法】婚後攢的“私房錢”算個人財產嗎?答案來了!
一起來看民法典的規定↓↓↓當“全職太太”丈夫出軌能要求賠償嗎...
[檢視更多]小叔被判賠償300萬,只因“好心”為人作擔保
過去的立法者把債權人的利益看得太重了,而沒有考慮到:保證人其實在保證合同當中多數是沒有什麼利益的,卻給他一個加重的保證責任,就顯然不適當,和他的利益關係不相平衡,所以《民法典》就把這個規定徹底反過來了...
[檢視更多]「微普法」婚後攢的“私房錢”算個人財產嗎?答案來了!
一起來看民法典的規定↓↓↓當“全職太太”丈夫出軌能要求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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