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人力資源外包與勞務的異同,看了這篇終於明白了

​案例解析:勞務派遣、人力資源外包與勞務外包的異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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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關係比較

(一)勞務派遣

勞務派遣,是指勞務派遣公司為了滿足用工單位對於各類靈活用工的需求,將員工派遣至用工單位,接受用工單位管理併為其工作。這裡存在三個法律關係:

1。勞務派遣公司與員工之間是僱傭關係;

2。用工單位與員工之間是用工關係;

3。勞務派遣公司與用工單位之間是合同關係。

(二)人力資源外包

1。人力資源外包所用人員與人力資源公司是代理關係;

2。人力資源外包人員與實際用工單位既存在僱傭關係又存在實際用工關係。

(三)勞務外包

勞務外包中的甲方(勞務需求方)不直接管理乙方(勞務提供方)的員工,工作組織形式和工作時間由乙方安排確定,按照事先確定的工作量結算報酬。

1。勞務外包中的甲方與乙方是合同關係;

2。 乙方與乙方的員工是僱傭關係。

3。甲方不直接管理乙方的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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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目比較

(一)勞務派遣

現代服務——商務輔助服務—— 人力資源服務

(二)人力資源外包

現代服務——商務輔助服務——經紀代理服務

(三)勞務外包

稅目由所提供的服務性質來決定,如提供 建築勞務外包的稅目是建築服務,提供保潔勞務外包的稅目是其他生活服務,提供運輸勞務外包的稅目是運輸服務,提供餐飲服務外包的稅目是餐飲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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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額比較

(一)勞務派遣

1。一般納稅人:

(1)一般計稅: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

(2)選擇簡易計稅: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代用工單位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的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後的餘額為銷售額。

2。小規模納稅人: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3%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也可以選擇差額納稅,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代用工單位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的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後的餘額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5%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二)人力資源外包

人力資源外包的銷售額不包括受客戶單位委託代為向客戶單位員工發放的工資和代理繳納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

(三)勞務外包

勞務外包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不能差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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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率、徵收率比較

(一)勞務派遣

1。一般納稅人

(1)一般計稅:稅率6%

(2)簡易計稅:徵收率5%

2。小規模納稅人

(1)選擇差額納稅:徵收率5%

(2)全額納稅:徵收率3%

(二)人力資源外包

1。一般納稅人

(1)一般計稅:稅率6%

(2)簡易計稅:徵收率5%

2。小規模納稅人

徵收率:3%(銷售額本身是差額)

(三)勞務外包

勞務外包的稅率由所提供的服務性質來決定,如提供 建築勞務外包的稅率為9%,提供保潔勞務外包的稅率是6%,提供運輸勞務外包的稅率是9%,提供餐飲服務外包的稅率是6%,以上徵收率均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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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開具方式比較

(一)勞務派遣

發票分類編碼簡稱:人力資源服務

選擇差額納稅的納稅人,向用工單位收取用於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費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普通發票。(扣除部分不得開專票)

(二)人力資源外包

發票分類編碼簡稱:經紀代理服務

向委託方收取並代為發放的工資和代理繳納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普通發票。(扣除部分不得開專票)

(三)勞務外包

勞務外包的分類編碼簡稱由所提供的服務性質來決定:

1提供 建築勞務外包: 建築服務;

2。提供保潔勞務外包:生活服務;

3。提供運輸勞務外包:運輸服務;

4。提供餐飲服務外包:餐飲服務。

符合規定的可以全額開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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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某人力資源公司,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採用一般計稅。營業執照登記的經營範圍:餐飲管理、以服務外包方式從事人力資源服務外包、勞務外包。2018年與某餐飲公司簽訂承包承攬合同,餐飲公司將餐飲環節中的傳菜崗位外包,人力資源公司擁有傳菜崗位管理權。人員與人力資源公司訂立勞動合同。

2018年2月,該人力資源公司開具給該餐飲管理公司發票,品名*人力資源服務*服務費,金額75746。50元,稅率6%,稅額4544。79元,價稅合計80291。29元。請問這張發票開具是否正確?稅目是什麼,是勞務派遣,勞務外包還是人力資源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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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開具不正確。

解析:首先這 項業務不屬於財稅〔2016〕47號中的人力資源外包服務,人力資源外包服務的稅目:現代服務——商務輔助服務——經紀代理服務;人力資源外包服務所用人員與人力資源公司是代理關係,與實際用工單位既是勞動合同關係又是用工關係。本案例中人員與人力資源公司是勞動關係,與餐飲公司沒有勞動合同關係,因此不屬於人力資源外包服務。

其次這項業務也不屬於勞務派遣,勞務派遣服務的稅目:現代服務——商務輔助服務——人力資源服務,勞務派遣應由用工單位即餐飲公司直接管理,而本案例傳菜管理崗位包括人員由用人單位即人力資源服務公司管理,餐飲公司購買的是傳菜服務,而不僅僅是勞動力,因此不屬於勞務派遣。

該項業務中人力資源服務公司與餐飲公司簽訂了承包承攬合同,人員由承包方直接管理,合同的標的是傳菜服務,餐飲公司把這項業務包出去,具體怎麼安排,由誰來做,不需要由餐飲公司操心,因此屬於勞務外包。

勞務外包的稅目由所提供的服務性質來決定, 本案例中,餐飲公司將提供的餐飲服務環節中的傳菜服務外包,稅目應為餐飲服務,發票開具應為: *餐飲服務*勞務費。注意不能夠按照勞務派遣選擇簡易計稅差額納稅。餐飲服務不適用差額納稅,一般納稅人稅率6%,小規模納稅人徵收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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